古代处决犯人为什么一定要放在秋天呢?

想必大家都看过古装剧吧,古装剧里往往会看到很多的官僚在处决犯人的时候十分草率,经常滥杀无辜,视如草芥。有那么一句台词你一定听着很熟悉:“我就是王法,我就是法律!在这个地方就是我说了算”。这样的地方官在古装剧里经常出现,迫害百姓,让很多无辜的人成了替罪羔羊。既然一句话就能判死刑,那么有人就会问了:地方官动动嘴,就能把这个人给处死了,这古代的刑法司法就那么不健全吗,这不是草菅人命吗。其实真正在封建时期,对于死刑的流程运作是非常严格的,从法律角度来说,相当严谨,而且古人考虑的十分周祥。

古代处决犯人为什么一定要放在秋天呢?

首先我们来说说这古人判死刑是怎样的流程。在古装剧里,经常会听到官僚这样说:押入大牢,等待秋后处斩。仔细听听这一句话,会发现古代处斩犯人都要在秋后。这是为什么呢?杀个犯人一定要拖到秋天以后吗?还是说杀人要选个良辰吉日?其实猜的都没错。先说这良辰吉日的说法。古人讲究五行,也就是金木水火土,而秋天又对应金,金主杀。那么古人就把五行和杀人联系在了一起,认为秋天是适合判处死刑的日子。

古代处决犯人为什么一定要放在秋天呢?

可是,千万不要以为古人把死刑放在秋后就是简单的为了挑选个好日子。古语就有一句说的非常明白:人命关天,人死不可复生。除了良辰吉日的说法外,把犯人押至秋后处斩是为了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可以给到犯人足够的时间,确保案子铁证如山后再作执行。在这段时间里,对于死刑犯都要经过很多审核复查等操作,在没有任何争议下,才会最终执行死刑。那这几个月里的流程,古代的司法又是怎么运作的呢?

古代处决犯人为什么一定要放在秋天呢?

我们都知道,现如今的公检法是3个互相独立却又互相牵系的部门,而在古代,也有类似于这样3个部门。那就是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如果一个犯人被判至死刑,那么首先有关于他的案子会被呈交到刑部处理,一般是在每年的春天。刑部处理完后,犯人档案和案件详情就会被呈送到大理寺和都察院。这2个部门和刑部在古代被称之为“三法司”。也就是说,处理一个死刑犯是需要经过3个部门的不同核查,相当严谨。

古代处决犯人为什么一定要放在秋天呢?

在经过3个部门的审查后,就是秋后问斩的流程了。这个时候一般在8月份,古人称之为“秋审”。从春天提交刑部开始一直到秋审,有足足四五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就是给到死刑犯的时间。为了能够确保铁案如山,这段时间里,3个部门的人都会再一次彻底复查核对案子的蛛丝马迹。等到了秋天,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的人全都审查完,没有任何遗漏,才会共同决定处斩犯人。但是只要一个部门的人觉得有问题,那这个人就不能斩。

古代处决犯人为什么一定要放在秋天呢?

举个例子,例如都察院最后审查下来,说是这个案子有问题,这个犯人不能处斩,那么都察院就得把案子的相关词材料递回给刑部处理,刑部的人是要直接面见皇上,让皇上来定夺。可是皇上每天奏章无数,日无暇晷,所以皇上最后看过了还是会把案子交回刑部,最后再让三法司重新审核。就这样,三法司会按照先前的惯例重新再对这个犯人逐步审查,取证最后再做定夺。可是如果依旧处置不了,那就只好等着来年秋天的时候再重新共同决定。可是,如果说一个死刑犯,在3年里,三法司的人都没有办法最终下决定,那么这个人就不用被斩首了,直接被判无期。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犯人死缓减至无期徒刑。

古代处决犯人为什么一定要放在秋天呢?

既然如此麻烦,那么在古代有没有人会钻这样的法律漏洞呢?也就是收买三法司的官员,故意将案子拖个3年,这样犯人就能逃离死刑了。在古代啊,确实发生过这样的事。在明朝年间,就有那么一个犯人被判秋后处斩,但是三法司的官员全都被人收买了。所以就这样,案子一直拖延着没有动。可是,朝廷的大官看不下去了,事态紧急,觉得这是妨碍司法公正,立马面见皇上。说是再不处斩,这案子要是减了刑就不好处理了。最后逼得皇上才下令将犯人给处斩了。

所以这古代的古人对于死刑的操作是非常严格的。并不是我们看到的电视里头的那样,地方官说斩就斩,而是要通过一系列的审核,取证,三法司的共同决定,最后才能将一个人给斩首。这也说明了古代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只有正义公平的制度下才能确保朝代正常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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