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村閒置住房「活」起來

讓農村閒置住房“活”起來

2018-09-14 02:42:52 中國新農村月刊2018年1期

秦風明

前不久,筆者回農村老家時發現,昔日二三百戶人家居住的大村子,顯得頗為蕭條。無論是新宅還是舊居,屋子總是大門緊閉,門上的對聯殘破不堪,部分農房房前屋後雜草叢生,顯得破爛不堪……老鄉告訴我,隨著大量農民進城務工,不少人選擇到城裡居住,農宅閒置的情況很普遍,一些農宅閒置的時間有三四年甚至達十年以上。不少房主也感嘆,建了這麼多房子,其實根本用不了。

農村住房過剩主要表現在:一,住房越建越大。現在農村的宅基地一般在三分地左右,絕大部分都用來蓋了房子,一層大都在150平方米以上,還有不少蓋了兩層。絕大多數人家一層都住不了,二層基本空置。其二,現在許多農村家庭都是一個或兩個孩子。孩子成人後,到外地讀書或工作,有不少成家後在外地買了房子,很少回家。有些村民說,這麼多房子原本是給孩子蓋的,沒想到孩子們長大後都不願回來,再說回來也沒多少事可幹。其三,位於城鎮附近的農村,多餘住房還可以出租,但遠離城鎮的絕大部分住房都閒置。越是離城鎮遠的,閒置率越高。許多幹部也反映,現在關於農村住房問題的有關政策,一定要具體、有針對性,不能“一刀切”。其四,建房熱潮還未“降溫”。調查發現,不少村民建房是嫌以前的房子太小或者太土,並非從實用出發,頗有浪費之嫌。筆者多次聽到農民反映,蓋房子花費了大量的積蓄,有的還背上了債。為什麼非要蓋大房子?答曰:大家都在攀比,“不得不蓋”。

大量農宅長期閒置,不僅破壞了村容村貌,還造成了土地資源的極大浪費。此外,長期無人住,還存在較大安全隱患,不利於村莊的綜合治理與長遠發展。

要盤活閒置農村閒散宅基地資源,讓這些閒置的農宅“動起來、轉起來、活起來”,應採取區別對待、因宅施策的辦法,實現資源的最大化利用。

對於已經落戶城裡及有城裡落戶意願的農民,可將他們在農村的農宅採取村集體予以適當補償的辦法鼓勵其拆除;對一些條件較好的農宅,可在創新流轉制度上做文章,實行農村宅基地公平置換原則,通過適當補助鼓勵農村危房改造對象購買已無返鄉可能的農民的房子,這樣既能解決貧困戶的住房問題,改善生活條件,又能使農村的閒置資產得到充分利用;對於一些位於交通相對便利、有旅遊開發前景的農宅還可以鼓勵開辦民宿,發展民俗旅遊、休閒觀光等經營活動,讓荒廢的宅基地重新上崗;一些條件較好的村還可從實際需要出發,適當利用村集體資金購買或租用閒置房,用於興辦農村公共文化事業,活躍農民文化生活。

讓農村閒置住房“活”起來,還需要政府破除體制性障礙,為“活”過來打開生門。在農村積極推動這一經濟發展、文化發展的模式的同時,必不可少的是需要政府在這其中做好引路人,積極為這一模式掃清體制性障礙。如城鄉戶籍管理,推動城鄉戶口的轉化簡易化,為城鎮戶口轉為農村戶口的體制性要求做出變通,讓城裡人在想回到農村的基礎上,能夠及時的回到農村。以及政府部門還需做好對相關產業發展的監督與引導。在農村積極推廣讓閒置住房“活”起來的思想,讓農村居民有共享經濟發展模式的概念。同時在城鎮積極為想要回到過農村的城鎮居民做好引導。讓這一城鄉聯合發展有序、默契的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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