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条、借款的八方面法律解析

开头废话比较多,时间紧的人可以直接从下面黑体字部分开始看(这句是我写完以后补的)

入驻头条快一周了,这是第六篇文章,翻了一下居然没有正经讲金融或者讲法律的!我是不是有点对不起我的名字啊...

作为一个有腔调的自媒体,一个不懂管理的会计不是好律师,我今天决定真的要写一篇主业文章!

其实定下来写什么是一个比较困难的事,尤其是在信息和新闻爆炸的时代,靠文章去跟什么小视频(不是那个小视频),直播,100万答题什么的抢流量,还要跟什么万万没想到,好吃不过饺子贵圈真乱之类的事情抢注意力和眼球,很困难。

我是不是又扯远了?

那我们进入今天的主题!

这个题目什么意思呢?千万别想歪了,跟什么夜宿门之类的没关系,关于那件事,我已经在心中酝酿好久了,但是头条我现在还在新手期,一天一篇不能多,打算找个合适的时机在写,如果时机一直不合适,那就不写了,毕竟随时会有新的新闻出来。

今天这篇,主要说说借钱不还的事情。因为入驻头条以来,一直为大家解答法律问题,我发现问的最多的便是借款追讨的问题。希望一文把借款的法律关系,时效,利息,措施,继承,失踪之类的情况全部写清楚。哈哈哈,要是遇到我文章里没写的情况,大家可以关注我之后私信。(其实不关注也可以私信,我只是希望顺便吸点粉)

借钱不还,生活中很常见。每一个愿意把钱借出去的人,心中都有一个小天使,借钱出去是基于信任,而你信任别人,别人却不一定对得起你的信任。有一句话叫做,我把你当朋友,你却只是惦记我锅里的菜(敲黑板,跟夜宿事件无关,我不关系戏子家事)

关于借条、借款的八方面法律解析

钱我借来用用

关于借条、借款的八方面法律解析

你打电话到老人家也不还钱

借走你的钱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走法律途径,我们最需要注意的东西有以下几个方面:

  1. 证据的固定。没有人是全知全能的上帝,已经发生过得事情,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完全还原的。基于此,司法裁判的基础一定是“证据”!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你借给过别人钱,或者没有证据证明你给别人的钱是借款,那无论你借给别人钱这事有多么真实,无论你多冤枉,只要对面不承认,你是没招没招的!所以,借条,借款时的录音,你催款时对方承认借贷关系的短信等等,能保留的尽量保留。证明责任这个事情,除了少数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外,基本贯彻“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说别人借你钱,你手里要有证据。

  2. 时效。2017年10月1日以后,借款纠纷这种案件的诉讼时效变成了三年。这是什么意思呢?举个最最标准的例子,别人借你钱,打了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那从借条上落款的时间开始算,三年内,你去法院起诉,法院是受理的。如果借条上约定了还款时间,那就是从约定的时间开始算三年。诉讼时效这个制度,主要是为了督促大家积极的行使权力,别人欠你钱,你三年都不着急,法律也不能一直替你着急呀!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上沉睡的人。

  3. 时效的重新计算。这事分两种情况,时效中止和时效中断。中止的意思是停止啦,没有啦!中断的意思就是断了,之后还有可能能接起来(这是方便大家理解的两句大白话,中止和中断你不需要知道区别也不需要懂什么意思,把我接下来举的例子记住就行了)

    例1,你借给别人钱,别人没还你,快过三年时效的时候,你打个电话问一声,哥们,啥时候还钱啊?(要有证据证明你确实打过这电话)那就从打电话的时间开始再算三年(按天算,不按几点几点)

    例2,快过三年时效了,对方给你打个电话,说那个钱,我还得再过一阵再给你(同样注意留证据),那就从他承诺还钱开始算,再来三年。

    反正不管是你去要,还是他承诺给你,只要发生了这个事,就是时效中止,再开始算三年。你要的手段不一定是打电话,也可以是起诉啊,门口泼油漆啊(作为律师,反对此种方式)之类的。

    那什么是中断呢?

    例3,你去债务人家里要钱,半路飞过去一飞碟,等你到了债务人家里一看,他们全家被抓走了,过了五年才返回地球!这种情况下,比如类似债务人失踪,或者其他什么不可抗力,导致权利无法主张的,时效在剩余6个月是中断,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六个月内,可以主张权利。也就是他一回到地球起,6个月你不找他,那法院就不管了。

  4. 时效的溯及力。因为2017年10月1日起,诉讼时效改成了3年,之前是2年,那就出现了一种情况。在修改之前过了诉讼时效,也就是超过了2年,但是没有超过3年。那么修改之后是不是可以按新的诉讼时效算三年呢?这是不可以的。因为在法律上,如果一个权利已经经过时效了,那么我们认为它死掉了,不能因为新出来个法律就让它起死回生。

  5. 时效的使用。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的案子,打官司就一定输呢?不是的!诉讼时效是一个抗辩权,抗辩权的意思就是,你拿一个请求权来怼我,我拿一个抗辩权把你怼回去。但是我可以不用。什么意思呢?你去打官司,要求对方还钱,对方如果没有主张说时效已经过啦,我不给你啦,那时效经过的这个抗辩权就没有了,法院不能主动释明。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不知道这事,或者说还要脸,不提时效的事,那过了时效也无所谓。对面律师没提这事,还给你一个“惊不惊喜,意不意外”的眼神。

  6. 利息。目前我们国家的利息规定是这样的。年化24%以下的,属于合法利息。24%-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给你了,那你拿着就好了。超过36%的部分,如果借款人给你了,过几天又找你要,你是要还回去的。举个例子吧

    你借给别人10万块钱,约定一年的利息是50%。情况1,年底了,人家还了你10万,你可以打官司要5万的利息,但是法院会判给你2万4。年底啦,人家还了你15万,过两天后悔啦,打官司找你要,法院会让你还回去1万4。中间那八千,他给你就给你了,不能要回去,他不给你,你也不能要。我觉得我应该说清楚了吧。

  7. 这一条还是利息,是重点!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利息必须明确约定!利息必须明确约定!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另外,利息不能从本金里面预先扣除,比如别人借你10万块,约定一年利息2万,你说为了保证到时候给付利息,先把2万从10万里扣掉,给他8万。那就是按照8万本金计算利息的。

  8. 关于继承。如果欠你钱的人挂掉了,那你可以向他的继承人主张权利。但是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你就不能找他要钱了。例如,有人欠你10万块,挂了,有一个继承人他儿子,他儿子明确表示,爸爸的遗产什么都不要,那你是不能找他儿子要钱的。如果他还有个老婆,借的这10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等了,形成夫妻的连带债务了,那你可以找他老婆要,即使他老婆也放弃了遗产继承。

    关于借款的事情,我觉得说的差不多清楚了。大家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我会的我就解答了,我不会的,去网上搜一搜也尽量帮大家解答。

关于借条、借款的八方面法律解析

图片与今天的内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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