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案說法|雨山法院:無視安全醉駕車 男子獲刑受教訓

談案說法|雨山法院:無視安全醉駕車 男子獲刑受教訓

酒後駕車行使一段路程後,將車停靠路邊並電話聯繫家人來代駕,等候過程中被查。近日,雨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危險駕駛罪案,一審判決阮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兩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被告人阮某與朋友在酒店吃飯,期間喝了點白酒。離席後,自覺意識清醒,於是便駕駛自己的小轎車往家中趕。行駛一段時間後,因害怕被查酒駕頓覺不妥,於是將車停靠路邊並電話聯繫其妻子前來代駕,等候過程中被民警當場查獲。民警發現阮某有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嫌疑,於是現場對其進行酒精含量呼氣測試,隨後又將其帶至醫院抽取血樣並送檢。經檢驗,阮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達117.2mg/100ml,已達到醉酒標準。

談案說法|雨山法院:無視安全醉駕車 男子獲刑受教訓

危險駕駛罪是抽象危險犯,行為人實施了危險駕駛行為,符合刑法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的,即應當被評價為已充足危險狀態,而阮某停車等候代駕之前已在道路上行駛,應屬犯罪既遂。為此,阮某受到了法律的懲罰,為自己一時心存僥倖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酒後駕車,是罔顧自身、他人安全的行為,因酒駕而發生的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值此中秋佳節,法官提醒廣大的司機朋友們: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對自己負責,也對他人的安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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