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山東檢察機關發布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信息2080餘條

「扫黑除恶」山东检察机关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2080余条

臨沂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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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山东检察机关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息2080余条

“電影裡看到的黑社會情節,全都能發生。”近日,記者採訪山東省泰安市周尚全涉黑案件的被害人王某時,回憶起自己被打時的情形,他這樣形容。“但是我從來沒有怕過,沒有人站出來,怎麼能抓到他們?”說話時,王某神情堅定。

當地人的“噩夢”

說起周尚全,當地人更為熟知的是他的外號“小礦”(音)。“小礦來了,快別哭了。”有一段時間,泰安市高新區房村鎮方圓百里的村民常常這樣嚇唬“不聽話”的孩子。

以周尚全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不同形式的違法犯罪活動在當地群眾中造成很大心理恐慌,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有村民騎摩托車未及時讓路,他們就把人打成重傷,被害人多年不敢報案。這樣的事例在當地還有很多。

2014年11月8日,王某帶領工人前往剛剛承包的砂廠進行作業時,被前來索要砂廠的周尚全等人包圍毆打。“當時頭是蒙的,只記得有上百號人拿著鋼管、鎬把等工具圍著我,工人都嚇跑了,只有我一個人。我不能跑,我跑了,砂廠就沒了,好多人指望這個砂廠生活。”王某回憶當天的情形時說,他很快被打到受傷倒地,失去了意識。

在當地,因為搶奪砂廠發生的類似事件有多起,但當事人怕報復而選擇了隱忍。問起王某為什麼選擇站出來時,王某說:“為了生存。”

黑社會性質組織浮出水面

接到報警後,公安機關立即組成專案組,經過一系列的調查、摸排,掀開了以周尚全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面紗。

案件交給檢察機關後,新泰市檢察院高度重視,圍繞該案的組織特徵查找涉案人員,以案件中偷逃砂稅等經濟特徵為重點,以強迫交易、故意傷害等行為特徵作為突破口進行深度調查。“這起案件中被稱為翻譯官的於昌文較為特殊,沒有參與具體事件,而是幕後出謀劃策之人,證據收集較難。”承辦該案的新泰市檢察院公訴科科長高峰介紹,在辦案過程中他們注意收集證人證言,在每個有於昌文影子的案件中重點調查取證,最終將其繩之以法。

記者注意到,該案經歷了兩次補充偵查,在檢察機關的建議下追加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砂廠會計鄭茂昆。“在聚眾鬥毆中沒有他的影子,但是他又確實參與其中。”高峰告訴記者,追加鄭茂昆為犯罪嫌疑人後,後期又補充了來自現場保安人員等群眾的證人證言。

今年6月15日,泰安市中級法院對周尚全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作出終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7項罪名,判處主犯周尚全有期徒刑二十年;以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名,分別判處楊利等12名成員十三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他18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繳非法所得2300餘萬元。其中,鄭茂昆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發揮人民群眾作用

“老百姓不願講,被害人不敢講。”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涉黑涉惡案件中,人民群眾開始有顧慮,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深入和宣傳力度的加大,人民群眾的作用開始凸顯。

“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凡黑必掃,有惡必除,除惡務盡”“折斷保護傘,拆掉黑後臺”……記者實地探訪了周尚全的家鄉泰安市高新區房村鎮,隨處可見這樣的宣傳標語。房村鎮政府大樓前還張貼著於昌文等3名黨員因涉黑涉惡問題被開除黨籍的通報。

中央掃黑除惡第5督導組進駐山東後,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和郵箱,還創新公佈了專門開設的電子郵箱,藉助移動通信網絡基站向手機用戶發送短信,傳遞掃黑除惡工作信息和舉報途徑,全省30餘萬名網格員也參與到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廣泛收集涉黑涉惡線索。

“掃黑除惡需要堅實的群眾基礎,要充分動員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積極投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山東省掃黑辦有關負責人表示。

為了深入宣傳引導,壯大斗爭聲勢,加強與群眾聯繫,山東省各級檢察機關均向社會公佈掃黑除惡舉報電話,並指派專人負責接聽、登記、處理,確保不遺漏任何涉黑涉惡犯罪線索,已接聽群眾涉黑涉惡舉報電話140餘次。在檢務公開欄、12309檢察服務大廳等顯著位置,通過電子屏、張貼公告和宣傳標語等多種方式,宣傳專項鬥爭工作,利用“兩微一端”新媒體和傳統媒體,發佈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信息2080餘條,擴大了專項鬥爭社會知曉度。

來源丨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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