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290000元,毕节这只“苍蝇”被判3年

百里杜鹃管理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原所长杨文波受贿一案,由大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方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查明,杨文波在其担任贵州省百里杜鹃管理区交通局业务股负责人、贵州省百里杜鹃管理区农村公路管理所副所长、所长期间,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

299400元。一审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文波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对被告人杨文波已上缴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8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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