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红门抢孩子:以抢孩子的名义害孩子

我们爱孩子吗?我们真的爱孩子吗?还是,我们爱的,是孩子给我们带来的父母的身份、爷爷奶奶的身份,以及,他可以继承你的基因、血统、财富、基业的事实——我们爱的,其实不是孩子,而是你自己!


时值国庆假期,中国发生发了一件家庭琐事——这件琐事因为三个老太太“光天化日抢孩子”这个极具话题性的行为,引发了举国关注——谁家没有孩子啊,谁家不去商场啊。

让我们先简单按照前因后果的顺序,还原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

山东老太太李某,其子和儿媳居于北京,育有幼子年方周岁有余。子与媳不睦,李老太太和子欲携孙回山东养育,双方纷争多次闹至报警。媳赴山东诉离婚,未果。 李老太太与其友高老太太、运老太太、沙某,于10月2日赴京讨要其孙。于儿媳所居小区徘徊寻机,终在大红门商场误认张某一家,欲强行抱走张某其子,被商场工作人员制止并报警。李老太太等遂至商场运营部,投诉其人员阻止“带回孩子”。警方将一众人等带回询问。 10月3日,经核实以上情况,警方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对李老太太等四人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10月4日,被抢孩子张某家庭,提请复议,业已受理

这起看似荒唐,又夹杂了气愤、无奈、可恨、可笑的复杂情绪的事件,是足以列入“目睹怪现状”这样的记录之中的。

但是,如果我们细细地去梳理每个参与人的心理过程,行为过程,你又会觉得他们自有各自的理由——这不仅仅是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那种家长里短的纠纷,而是已经在法律和道德上关乎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孩子。

我忽然发现,这次的“大红门抢孩子”事件,恰恰是一个微缩的社会,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逻辑行事;而十几亿人的社会,并没有大家共同认可、遵守的法律和道德。

过去,我一直都想不通为什么西方的法制体系里会有一个陪审员制度。就是让普通市民(具有法律背景的反而做不了陪审员)来对被告人有罪或无罪做出判断。看过《十二怒汉》和律政剧的人,应该都会对此深有感触。


大红门抢孩子:以抢孩子的名义害孩子


▲《十二怒汉》剧照

但是,今天,我却很想用最普通市民来做陪审员的态度和视角,去思考一下这个案件。

抢孩子的奶奶:

有的人拿起的是法律,有的人拿起的是习俗。


这些人的心灵往往渴望温柔、美好和公正,似乎恰恰与他们的粗野和凶横形成对照。

——《卡拉马佐夫兄弟》

奶奶对孙子有所有权吗?您一看就知道了,我并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有权”这个词就是我想当然这么叫的,法律上应该没有这个名词。但是,这么说却很能清楚地表达我此时的想法。

是的,“所有权”,如果奶奶没有对孩子的所有权,自然不能去行事这个权利。

那么,我们都知道,父母才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无论父母有没有离婚,监护权也都在父母那里。所以,奶奶是对孙子没有所有权的。

其实,如果真正较真起来,还真是如此——只要孩子的父母不同意,奶奶不仅没有养孙子的权利,甚至,连“看一眼”的权利也没有!

但是,奶奶并不这么想,自己亲生的孙子,不能自己养,连看也不能看一眼,这简直是天理不容啊!而且,李老太太很自然地想,儿子拥有孩子的监护权,这是”帮儿子去抢孙子“,走到天边儿也没错。她之前在北京已经为了抢回孙子闹得几次报警,就是这样的思路。

但是,她并没有想明白,为什么当时警察没有把孙子抢过来,交给她和儿子,然后带回山东老家去养。所以,既然警察不帮她,她就找愿意维护正义的朋友去帮忙。

奶奶有这种想法一点儿也不奇怪,我相信,绝大多数的人也都会有类似的想法——这是人之常情。况且,中国的社会,是有着强烈的家庭观念的。所谓家庭观念,大家可以从《三字经》《孝经》这类的文字中去体会,自然不需要我多说。


大红门抢孩子:以抢孩子的名义害孩子



而且,当下中国,也有一个约定俗成的惯例,就是爷爷奶奶“有义务”带孙子。那么,从公平角度起见,有义务当然也就有权利了。所以,奶奶觉得自己天赋权力被剥夺了。被剥夺了,自然要去抢回来——这可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当父慈子孝的时候,现代的法律和传统的习俗,并不会发生矛盾。但是,当分歧和冲突出现的时候,每个人拿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东西,可就不一样了——有的人拿起的是法律,有的人拿起的是习俗。

所以,很可能一个慈爱的老奶奶,会预谋、策划出一起当众抢夺孩子的触犯法律、引起全国震动的事件。


三个帮忙的中老年妇女

她们认为自己是英雄,而不是帮凶

我们必须理智地而不是像在睡着时、梦魇中那样糊里糊涂行事,才不致害人、

——《卡拉马佐夫兄弟》

她们自认为自己是英雄,而不是帮凶。

这样的人,我们在很多“捉小三”现场看过,那些剥光别人衣服,打别人耳光,踹别人身体的人就是;我们也在很多婚闹现场看到过,那些猛灌新人喝酒、把新郎绑在树上、往裤裆里塞鞭炮的人就是;或许更早的时候,那些帮助父亲棒杀不孝儿子的、那些把偷情男女浸猪笼的,也是这些人。

他们明明知道这是违法的——因为通过法律不会达到他们想得到的目的——之前李老太太和儿媳几次报警,其结果显然没有达到“追回孙子”的诉求。那么,他们就有责任运用另一种道德力量,来做处在法律边缘的行动。

这些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四个支撑:一是道德高地;二是法不责众;三是情有可原;四是倚老卖老。


大红门抢孩子:以抢孩子的名义害孩子



所谓道德高地,就是自己站在“正义”一方,就算违了法,内心也是自豪和骄傲的——我想,当李老太太,带着沙某等人回到山东的时候,他们会收获很多人的“够朋友、讲义气”的赞颂。

所谓法不责众,就是明知道这件事有不妥的地方,甚至有违法的地方,但是,仗着人多就可以充大胆,反正责罚的时候大家都一起担着。如果责罚太重的话,也会收不了场。

所谓情有可原,就是就算做了不好的事情,但他们的出发点也是好的,所以,凭着“好心做坏事”这一条,也值得被同情。被同情的结果,就有可能情大于法,结果不了了之,至少从轻发落。

所谓倚老卖老,就是把我们文化中尊敬老年人的传统给错误使用了。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我就不用列举了。年龄大使这些人可以为老不尊,可以挑战现有的规则,甚至法律。

所以,李老太太邀请他们一起去“抢孩子”的时候,他们丝毫没有带着是去做坏事的想法,反而觉得自己是去“惩恶扬善”,去做一件很光荣的事——就算他们被拘留之后,我想,他们的感觉应该还是不会有太大的变化。

他们只是觉得自己“抢”错了,而不会觉得“抢孩子”本身是错的;他们会为无辜受害的张某家庭感到愧疚,但是绝不会为了李老太太的儿媳和孩子愧疚。

被抢孩子的父母:

维护的不仅是孩子的权利,还在给全社会上法制课

杀了就是杀了,怎么可能既杀了又没有杀——这种话谁听得懂?

——《卡拉马佐夫兄弟》

居住在李老太太儿媳所在地附近,有一个孩子,侧脸、体型和儿媳较像,在商场这样的公众场合遭遇孩子被抢,且受伤。经过激烈的争斗,孩子被商场工作人员抢回,报警后抢孩子的人由于是”认错人“而不予立案。

这样的结果,任何正常家庭都会提起复议。实际上,复议已经被受理,案件在进一步审核中。

无端遭受横祸,最需要拿起的,就是法律武器。如果一个法律不能保护你的权益,那就拿起另一个——要把所有的武器都用一遍。我想,对于这个家庭而言,无论抢孩子的人的动机是什么,但”抢孩子“的行为是实实在在发生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不能因为动机的原因,就否定行为本身的存在。

我不知道这种行为究竟属不属于刑事犯罪的范畴,但是,我想这个家庭应该会请专业律师来提起诉讼。

但是,无论是孩子,还是父母,都会受到很深的精神上的损伤——这不仅需要很长的时间去修复,甚至会改变这个家庭的命运。这也是不管抢错没有抢错,都会受到的损伤。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抢孩子的人如果得到不到合理惩戒,我想,对这个家庭是不公平的。对所有的家庭和孩子,都是不公平的。

就像那个高铁霸座男一样,他的违法行为得不到清晰的、足够的惩戒,就会造成这个人继续做违法的事情。他的行为就会成为榜样,众人身体里的”恶“就会被调动出来,祸及泱泱众生的你、我、他。

相关机构

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

——《马太福音》

我第一次看到”商场抢孩子“的新闻的时候,并没有打开。因为,我知道,事情如果没有一个完整的信息的话,很容易被误导。

果然,这期间据说就有几次反转。

一直到了10月6日,我才看到了来自官方的权威的信息披露——这也是我们现在能够看到的最完整、客观的事件描述。

而专业的律师也对不予立法给与了解释:因为李老太太等人抢夺孩子,不是以牟利为目的,也不是要收养和奴役张某的孩子,所以,并不能构成刑事犯罪。该案以治安处罚法对抢孩子人员进行了拘留。如果张某家庭认为,自己和孩子的人身和精神造成了侵害,可以进一步到人民法院起诉索赔,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自平安北京的最新信息称: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已组成工作专班对案件开展复核,相关结果将及时通报。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北京警方一直以来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高度重视,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全力保护孩子安全、维护家长权益。欢迎社会各界对警方工作监督。


大红门抢孩子:以抢孩子的名义害孩子



法律的归于法律,社会的归于社会。

我想,最终相关部门要回答的是:1、除了扰乱社会秩序拘留五天,老太太四人对被抢孩子和家庭的伤害怎么算?2、如果不是抢错了孩子,而是抢对了孩子,就可以抢孩子了吗?应该怎么处理?

现在每个有孩子的家庭,都担心自己的孩子以“抢错了”的借口被抢;现在每个孩子的妈妈,都在担心老人、亲戚、”社会义士”随时都可以来抢孩子——请相关机构用判决来回答这些追问,让这些担忧的民众获得安全感吧!

最终,要让大众可以不惧怕借着”认错人抢孩子“真正实施的拐卖儿童的行为发生——这才是最重要的!

最终,要让每个家庭可以随时放心地带着孩子去商场去公园——这才是最重要的!

不在事件中的儿子和儿媳

如今你另有所爱,我也另有所爱,可我仍然永远爱你,你也永远爱我

——《卡拉马佐夫兄弟》

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对于李老太太一家而言,这只是他们”家庭纠纷“中的又一个节点而已。

自从有了孙子,他们家就陷入了”难以调和“的矛盾。儿子一方想让孩子回老家,儿媳一方不让。这些矛盾导致了双方2017年8月,2018年3月、7月、8月在北京报警求助。到了2018年6月18日,李某儿媳张某某到李某儿子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2018年8月21日法院判决不准双方离婚,理由是孩子目前只有11个月大,希望夫妻双方为了孩子,再考虑考虑。


大红门抢孩子:以抢孩子的名义害孩子



可惜,法院的好心并没有被双方接受。随着积怨越来越深,最后出现了”抢孩子“的一幕。

我们所谓的幸福生活,其实并没有经受过什么考验。

我们结婚的时候,太多注意力放在房子车子户口收入学历这些可以量化的标准上了,对于两个人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性格爱好等等并没有深入的了解;

我们结婚以后,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在了生儿育女升职加薪养家糊口上,对孩子的陪伴、教育、成长、心理的健康反而放在了其次;

我们的生活,在双方家庭的支持下取得了一个好的基础,工作顺利的时候还好,一旦遇到行业变化、公司变动,很多时候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裂。

事先,我们都把对方想得过于美好;遇到困难,才发现双方形如陌路。

所以,我们不会好合好散,因为我们合的时候,就不是因为人而合的;所以,当要分的时候,根本做不到符合人性的方式。

抢孩子,如果这次不是因为发生在北京,又极其具有戏剧性,其实根本就不会走入大众的视野。

李老太太和她的儿子,会觉得自己这次是点儿背,如此而已。

其实,我们都知道,发生在各地的,父母双方因为闹离婚而采用暴力手段争抢孩子的故事,从来都没有消失过。

两个无辜的孩子

你们用什么量器量给人,人也必用什么量器量给你们

——《马太福音》

整个事件中,最令我心痛的,是两个孩子。

一个孩子,被当众抢夺,谁来关心这一天给他的家庭、他的心理所造成的创伤。我们都知道,这件事情,在公众话题中,了不起延续几个月。无论最终以什么样的方式结束,我们稍微用自己的人生经验思量一下,就知道这种影响会伴随着这个孩子很久很久。

另一个孩子,甚至在孕育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整个家庭的导火索。他在妈妈肚腹里,听到的不是欢笑和期待,而是争吵和怒吼。他来到这个世界上,大家都说为了他好,给他带来的却是伤害。他的存在,并不是因为自己是一个独立的有尊严的生命,而是因为他是某某的儿子、孙子,他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归属。

我们爱孩子吗?我们真的爱孩子吗?

还是,我们爱的,是孩子给我们带来的父母的身份、爷爷奶奶的身份,以及,他可以继承你的基因、血统、财富、基业的事实——我们爱的,其实不是孩子,而是你自己!

我只想说,你是怎样对待孩子的,孩子也就会怎样对待你;这个世界是怎样对待孩子的,孩子长大后也就会怎样对待这个世界。


白滔滔:童书妈妈联合创始人。学机械、转经济,自学写作进入媒体,历经新周刊、南方报业,后创业从事数字出版。著及编著有《我手机》《十三亿》《西方教育三千年》《西方童诗300首》等。喜欢钻研教育思想,开发写作课程,和读书会家长孩子交流。同时,担任北京中致儿童关爱基金会副理事长,致力乡村幼师等项目。他还是每天穿得很酷去接送女儿的爸爸,是女儿小丸子眼中永不断电的故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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