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成都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出炉!积分制?

导读

新办法和以前的区别

教育局政策解读

近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68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这一文件的下发,引起了很多家长的关注,纷纷咨询。那,今天我们就来摆一哈。

首先,各位家长不必恐慌和担忧,新的《实施办法》和以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并没有什么根本上的区别,一些具体实施方案也是处于过渡期,所以,笼统的说,2020前按照以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办法来理解和执行问题都不得大哇。

所以,接下来我们看看几个重点信息,也是一些区别点吧。

义务教育阶段增加积分入学

原文: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宿迁子女由区(市)县统筹安排入学。

积分制主要是为了与户籍制度中的积分制保持一致,内容其实没变。这里提出的11分,而且专门提到两个门槛,养老保险不低于10分,合法居住不低于1分。其实,以前办理进城务工证明时也有两个门槛,社保满1年和连续居住满1年(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个满一年”),而换算成积分,社保满1年就是10分,连续居住满1年就是1分,这样11分就到手了。

重磅!成都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出炉!积分制?

所以,实际办理条件是没变的,形式发生了变化,而家长需要多一个过程就是提前进行积分申报。其他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居住证(地)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也是沿用以前的入学政策。也就上面提到的“两个满一年”

“统筹入学”与“按当年升学政策实施”

本次《实施办法》中对于满足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均是如此描述“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而往年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政策中并不完全如此描述,以2018年小升初为例,政策中提到“居住地未变更的,按照2018小升初政策执行”,而当年的升学政策中办理进城务工的学生可以参加第二批次公办摇号(大摇号)和第三批次摇号(小摇号)。

重磅!成都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出炉!积分制?

家长别小看这两者的区别,前者统筹入学是很被动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年各区域的招生计划和实际招生人次的差异来统筹。说得再直白点就是最后插空补位的,哪个学校还有学位你就被统筹到哪里。而后者虽然也看运气(摇号嘛),不过仍然有机会进到好一些的公办学校,同时,大摇号至少是有主动选择权。

当然,也希望李老师自己想多了,在升学的时候还是要按照教育部门发布的升学指导办法来具体实施。

两个时间节点差异

1、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的区(市)县政府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

这个时间节点家长们需要注意,小升初的随迁子女认证和办理是在每年5月,办理时就需要提交积分结果,因此,以积分制入学的随迁子女需要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写到这,今年六年级家长别着急,貌似我们错过了申报时间,是不是就不能办理了呢?不要担心,今年没有申报积分的家长,也可以参照2018年的政策,只要在2019年5月31日之前满足“两个满一年”的条件,也可以直接用“两个满一年”的证明去办理。

重磅!成都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出炉!积分制?

2、“两个满一年”截止时间变化,2020年以前截止日期是当年的5月31日,2020年起,日期改为当年的5月1日。也就是说,变化后进城务工人员最迟要在学生入学前一年的4月就开始购买社会保险、办理房屋租聘备案等相关准备工作。例如:小明同学今年9月开学是五年级学生,那么想要明年能够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政策条件,那么小明家长应在今年4月之前开始购买社保和租房备案。

总结一下

新的实施办法主要体现在几个制度的联合和合并,对于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条件等变化不大。所以,家长们放宽心,该怎么准备就怎么准备哈。具体的操作流程,需要的详细材料等还要以各个区域发布的实施细节为准,因为在细节上各个区域还会有所不同。大方向搞明白后,具体的细节,直接去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就可以了。

下方为成都教育局的官方解读,供大家参考哦~

(以下内容解读机构为市教育局,解读人为王权林,联系电话为028-61881673)

(向上滑动启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01《实施办法》制定的原则和依据是什么?

答:以流动人员“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

02《实施办法》中适用对象如何界定?

《实施办法》所称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是指在本市申领取得《成都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来蓉人员,以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同一区域)。

03 申请办理入学时间、地点具体规定?

答: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时间为5月的工作日,办理地点为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委托指定的登记点。特别提醒,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办理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可电话咨询居住证所在地,或居住地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

04 随迁子女申请居住证积分入学

流动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几月份申报居住证积分、在哪里申报?什么时间可查询居住证积分?

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相关要求,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重磅!成都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出炉!积分制?

05 积分为什么要满11分?

流动人员为何要积11分才能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申请入学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

市教育将根据《实施办法》出台2019年流动人员随迁子入学通知,申请入学需提供什么材料,请及时关注成都教育网、成都招生考试网。

06 没有积分的怎么办理入学手续?

11分的积分指标是什么?未办理积分的如何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答:11分的积分指标,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07 社保和居住时间是否会提前?

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时间是否会提前?

答:在本文件出台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及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1年的截止时间,为当年的5月31日。从2020年起,截止时间提前到当年的5月1日。进城务工人员必须在上一年的4月前就开始购买社会保险、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等相关准备工作。

08 没有积分 也没居住证 咋读高中?

来蓉务工居住人员积分未达到标准分,或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其随迁子女在成都就读初中的,能在成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吗?

答:积分未达到标准分或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且有应届初中学籍,可在我市申请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可以填报面向本招生区域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调招计划、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师范)。

重磅!成都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出炉!积分制?

09 为何本市户籍人员不提供《居住证》?

答:《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于2016年1月施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因不适用《办法》不能办理居住证。为做好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在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有关工作的稳定性的基础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不提供《成都市居证》。

10

父母和子女不在同一户籍

流动人员和其随迁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能否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答:流动人员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申请,需提供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流动人员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则需提供能够证明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具体由各区(市)县确定。

1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证明?

答:目前,我市的市本级和区(市)县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已开通社保查询业务的社区劳动保障站,均可为参保人员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打印服务,不受参保人员社保关系所属地的限制。

参保人员打印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社会保险卡办理。

“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应加盖全市统一制式的“社保资料专用章”,经入学登记点网上验证后生效。(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12 如何证明连续居住满一年?

答:按有关规定,“居住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由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 “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验证。

特殊情况由各区(市)县确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可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重磅!成都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出炉!积分制?

13 各区(市)县是否要出台实施细则?

答:各区(市)县在坚持《实施办法》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具体做法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需出台实施细则,请申请人注意当地的具体细则规定。

14 办理入学过程中发现材料作假怎么办?

答: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特别提醒,为方便群众办理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手续,未要求小学一年级提供学籍证明,若申请人隐瞒其随迁子女读过一年级的事实,按照新入学办理,这种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15 高新东区是否执行该《实施办法》?

2017年4月1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将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以下简称高新东区)建设所涉及的简阳市12个乡(镇)等区域委托成都高新区正式代管,由于距离中心城区较远,在办理随迁子女入学时,视为简阳户籍予以过渡。过渡期至2020年,逐步与成都市其他有关区(市)县统一执行《实施办法》。

16 家长有疑问可以向哪里咨询?

答:家长咨询可以通过网络、微博、电话等途径咨询相关问题。网络可以登录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相关政策;微博可以关注成都市教育局及区(市)县教育局的官方微博咨询;电话可以咨询各区(市)县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相关问题。

重磅!成都居住证持有人及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出炉!积分制?

-END-

作者 | 李嘉

来源 | 嘉减乘除话升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