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學原創作品在網絡環境下創作傳播的幾點雜論

雜論1:在電子閱讀從簡單的電腦閱讀發展到移動閱讀與終端閱讀器閱讀的今天,紙媒閱讀與電子閱讀市場的受眾,正有分流的趨勢。

雜論2:一方面淺閱讀的文學原創作品以網絡原創作品的形式出現,這個受眾群體更多地體現為三低人群,既低收入、低學歷、低年齡。其閱讀本質是尋找一種身份代入感。因為受眾的自身條件限制,其不可能過多的參與社會、接觸社會上層,有更多的生活體驗和經歷。所以這部分人群喜歡的是虛構但誇張的言情故事,獵奇懸疑、穿越故事,刺激科幻、恐怖故事等。而紙媒閱讀逐漸地向深閱讀深化,其讀者層次、消費能力、社會參與度都在某些方面要遠高於網絡受眾群體。

雜論3:不同的文學作品要根據自身的故事特點,去選擇發佈的載體形式。反過來,商業文學的作者也需要根據不同受眾的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創作。而所謂的純文學其實更多是個偽概念,為文學而文學,真的不考慮受眾也就不會有現在的浮躁。但其實骨子裡又放不下自己的架子,所以夾在自我和市場的中間,境況比較尷尬。最終還是要走商業文學創作的套路,以市場為導向。如果走純文學,則要求作者自身的具有高度才能收到相應的關注,但能做到如此心態和有現實條件支持的人少之又少。況且真有這個條件的,誰還去弄所謂的純文學?大千世界,多姿多彩,哪有閒工夫泡在文字裡?

雜論4:社會的浮躁以及信息的爆炸,也為文學創作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衝擊。大眾很難靜下心去慢慢品讀長篇大論或是晦澀難懂的作品。所以要根據現實的需求,控制文學作品的字數,一般控制在12-20萬字之間為宜。另外作品也要更加通俗化,通俗和庸俗並不相等。老舍先生的小說都是京腔京韻的老北平方言寫就,但其文學成就,其作品的受眾廣度都不因這些而受影響。一方面是其自身文化的造詣,另一方面是其內容來源於生活,真實不做作。文學作品是講故事,但是講故事的背後則是用故事表述人類共通的情感、真理,以此贏得讀者內心的共鳴。所以作者內修功夫,達到一定的文化、思想層次才會有真的好作品。只有能洞察人性,才會引起讀者的共鳴。

雜論5:互聯網時代只是為我們提供了表現文字的工具和途徑,豐富了文字的傳遞方式,使文字擴散更為便捷,但人內心人性的本質沒有改變。所以文學創作,不管紙媒也好,網絡也好,所追求的內涵一直沒有改變。講故事,通人性,才是好的文學作品的根本。而做到這些,在網絡時代,自然會有人樂意幫助你擴散和傳播。

關於文學原創作品在網絡環境下創作傳播的幾點雜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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