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给需要帮助的人!贵州省申请“救急难”专项救助流程

转给需要帮助的人!贵州省申请“救急难”专项救助流程

9月29日,贵州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共同设立“善行贵州·救急难”专项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急难”专项救助基金),正式启动“善行贵州·救急难”专项救助项目。

“救急难”专项救助基金由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注入启动资金300万元和省慈善总会通过“慈善贵州”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其它合法捐赠渠道筹集的善款构成。项目通过“救急难”专项基金开展困难群众救助,依托“慈善贵州”综合信息平台有效回应困难群众生活、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救助需求。

转给需要帮助的人!贵州省申请“救急难”专项救助流程

“救急难”专项基金救助对象为:1、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它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之后,由于特殊突发原因造成基本生活仍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城乡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边缘贫困户以及困难残疾人家庭;2、已纳入社会保障和其它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居民家庭;3、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在扣除各类保险、医疗救助及社会帮困资金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直接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4、因家庭成员中有人遭遇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等意外伤害,在扣除各类赔偿、保险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5、因火灾等突发意外事件、因子女上学以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难以维持的,均在申请救助范围内。

申请救急难专项救助流程:

申请时应提交材料:困难群众救助申请书;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救急难专项救助申请审批表【在各地民政局(慈善会)领取或者“慈善贵州”信息平台下载】;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救急难救助所需佐证材料(因灾,因病等);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救助审核:村(居)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已得到政府及社会资助情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核实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公示3天以上,报市州(慈善会)或者县民政局(慈善会)审核。

救助审批:市州民政局(慈善会)或者县民政局(慈善会)全面审查村(居)委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上报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随机多方式抽查核实,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资助建议并上报到到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批、救助标准确定、发放救助金。

救助咨询电话:贵州省慈善总会医疗援助部 0851—86503575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