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之後,年終獎到底怎麼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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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過兩個工作日就是十一長假啦!放假回來之後,新個稅法就要實施了,意味著到手工資要多了,大家是不是和小閃一樣激動!

但這次稅改之後,大家有沒有想過年終獎該怎麼發

稅改之前規定: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所得稅是按“月”徵收,以月工資為應稅所得,所以一般公司的年終獎都是春節前發放,然後再分攤到各月進行稅收計算。

這本質上來說是一種個稅的優惠政策,幾乎所有的企業在個稅申報中都運用了此政策來計算年終獎的最終個稅繳納。

個稅改革之後,年終獎到底怎麼發?

新個稅法中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看到這裡可能有朋友會有疑問,那2018的年終獎要怎麼交個稅?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是否依然存在?

小閃諮詢了相關稅務人員,得到的回覆是:“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政策指向”。

個稅改革之後,年終獎到底怎麼發?

但是有一點小閃可以確定!那就是如果2018年的年終獎在2018年12月31日前發放,還將按之前分攤到各月的方法計稅,且適用的是5000元的起徵點和新的稅率表。

然後小閃幫大家計算了一下,發現其中有大坑:

假設小閃的年終獎是3.6萬,分攤到每月是3000元,適用3%的稅率,那麼要交個稅1080元,如果年終獎公司多發了一元那就是36001元,適用的是10%的稅率,就要多交2310元的個稅!

以此類推,如果年終獎14.4萬,多發一元要多交1.32萬個稅;年終獎為30萬的多發一元要多交1.375萬個稅......如果年終獎96萬,多發一元就要多交8.8萬個稅!

算到這裡,小閃已經算不下去了......僅是一元的年終獎竟然有這麼大的差別!

所以小閃在此建議各個公司的年終獎在36000-38566.67之間的發36000元,在144000-160500之間的發144000元,這樣不僅企業能節省成本,員工還能多拿錢,何樂而不為呢!

個稅改革之後,年終獎到底怎麼發?

還有些朋友和小閃抱怨自己公司去年的年終獎到現在還沒發,硬是把年終獎拖成了年“中”獎

,這裡小閃就要勸勸大家,再等等吧!

若年終獎為12萬,

9月發放:按照原來的稅率表,要交120000*25%-1005=28995元

10月-12月發放:按照新的稅率表,只要交120000*10%-210=11790元。

這樣算下來,等到下個月再發,可以少交17205元個!

如果年終獎一般在次年1月之後發放的朋友也彆著急,一旦政策落定,小閃會第一時間給大家傳達消息的!

#歡迎留言分享你的年終獎是什麼時候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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