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女子万元手机被顺走,有监控手机却难要回!你怎么看?

小拉车


这个问题的关键,就是法院是否有证据证明红衣女士拿了手机!

而且,即使最终认定是红衣女士拿走了手机,究竟是认定盗窃还是捡拾?

所以,我们先不要指责红衣女士,万一人家真的没拿,那么网络职责岂不是坑了人家吗?

如果是她捡到的,那么经过法院调查,那就必须归还,非法占有财物可能还会够成犯罪。

如果经过调查分析可以认定为盗窃的,那么根据刑罚规定数额较大,三千元至三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到时候这个拿走手机的人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所以,建议,如果真的是这位红衣女士拿走了手机,抓紧送回。

同时,还想说几句都,这个事情已经报警了,有图有真相,为什么让受害人自己去处理?


煮茶闻书香


没脸没皮!为了一万元,贱卖着自己的灵魂!监控都拍出来了,还死不认账!值得么?

简单了解下,1月26日,济南的张女士带孩子来到一家商场里的儿童游乐场玩耍,因为孩子乱跑,于是将手机放在椅子上去追小孩,前后不到10分钟手机就没了!


于是张女士调查监控,发现手机被穿红衣服的大妈顺走了。我们来看看大妈如何“顺走手机”!

大妈先脱衣服放在椅子上,方便后面可以拿手机】


【红衣大妈一直看着张女士的方向,伺机行窃啊】

【时机成熟,大妈拿起衣服,手机也没了】

【空空如也的椅子】

【再看看手机的价值超过万元】

看看红衣大妈的说法

‘’那你就说是我拿你手机了呗?反正就是不承认,全家都不承认。‘’应该已经转移手机了,要不然不会如此有恃无恐!

但随后红衣大妈离开!不见踪迹!

不过红衣大妈以为转移了手机就可以“高枕无忧”?想多了

张女士报警

无奈之下,张女士报了警,但因为红衣女子办的是单次卡,所以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游乐场方面也没有!民警建议她走法律途径解决。

如果红衣大妈被找到

可以以盗窃罪对红衣大妈进行起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1. 数额较大,三千元至三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 数额巨大,三万元至三十万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希望红衣大妈看到这条信息以后,早日自首并送回手机!以免晚节不保!!

手机事小,名节事大!!

好好想想,值不值得!!


豪斯的上海滩


公共场所随身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是必要的,因为搞不好周围就有一个双眼明亮的精明人在等着你的疏忽大意呢。



济南的张女士花上万元购买的手机才用了两个月就不翼而飞了,着实让人心疼,张女士带孩子在一个商场里的儿童游乐场玩,因为孩子追着孩子到处跑就把自己的手机放在了一边的凳子上,也就十几分钟的时候,再回来的时候手机已经不见了,通过视频显示,一名身穿红色羽绒服的大姨把羽绒服脱下来遮挡住了张女士的手机,等她拿起羽绒服的时候手机就神奇的不见了。但当张女士询问这名女士的时候人家也是打死不认账,没有亲眼所见也拿她没有办法,无奈之下张女士选择的报警,民警建议她走法律途径解决。



现在的智能手机都有定位功能,找人定位一下应该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奉劝那些所谓的“聪明人”,思想觉悟和道德底线还是要有的。


纯手工码字,图自网络,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喜欢请关注,欢迎指正!有空来撩~


我爱青岛


监控有个屁用!!!我的手机去年十月二十九号在山东省立医院被盗窃,通过视频监控和交款记录,联系到本人,仍然不能要回来,派出所都没办法!!我当时妻子急症就诊,挂号后就把手机放在挂号处,前后不到三分钟,从视频监控看到一个女的用衣袖偷偷盖住手机,把手机拿跑了!!!我通过视频监控、交款记录和派出所问询,对方死活不给!!派出所说只能通过法院解决!!!!!!!我两个手机都是新买的,关键是还有不到半岁孩子的珍贵照片!!!对方索要三千块才给!!!法院说解决需要半年!!!!!!担心孩子照片损失,被迫妥协给了对方一千七百块才拿回手机!!还让我说是“感谢她拾金不昧”!!!妈的,拾金不昧,你干嘛把我的手机藏在你的胳膊下?拾金不昧,你干嘛拿了手机不要命一般地跑!!!拾金不昧,为什么派出所一再找你,你都不承认有这回事,直到你看到视频,直到找到你的公爹,你才承认!!!可惜的是其中一个手机已经被重置,记录孩子出生半年的照片都没了!!!!手机再贵,都可以花钱买新的,可孩子的童年记录永远不会重复!!!一年了,每当想起这个事情,我心里恨不得把这个可恶的女人撕成碎片!!!!无耻!!!!!!如果我没有记错,这个女人是济南商河的,好像叫“秦立超”(音)。她的微信介绍当时是“为了大🏠,努力”。难道就用这种方式努力!!!!!!人在做天在看,早晚都会有报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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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万元手机也就水果X了吧,丢手机的女士为孩子也是没办法,而报了警警方让她走法律途径有些欠妥,我是这么想的:

一、我记得财物丢失的报警金额好像是两千以上可以立案吧,按说报了警之后,警方有义务帮助这位女士找回手机吧,但是消息里说的警察建议釆取法律手段解决,人都找不到用什么法律手段呢?

二、严格说,顺走手机的那红衣女不就是偷么?现在的法律对这些行为界定难道很纠结?有视频但没警方的协助,有证据明明是偷,新闻表达却是“要不回来”,是法律条文太难理解还是我字典买成盗版了…

三、在很多公共场所,有些常常“拿”别人手机和钱包的,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警方还专门组织了捉扒小组,相对这红衣女可能不是惯犯,但“顺”走一万元财物却可以逍遥法外,这可真难理解!

当然,这么说负能量重了点,但作为丢手机的这位女士,她心里会对这事用正能量理解不


看字老串行


如果事情真如新闻中所说,那么事情还是容易梳理的。手机丢了,怀疑被别人拿了。不管手机的价格几何,在有监控的情况下,如果确系游乐场中女子所拿,那么毫无疑问对方应该归还。如果对方拿了又据不承认,那就需要报警,由警方来处理了。相信警方如果想找视频监控的女子,还是可以找到的。

报道中说,丢手机的张女士找到怀疑对象后,对方并不承认拿了手机,而且随后离开。张女士后来也报了警。其实,这也是目前为止张女士所能做的。当然,如果在对方离开前,能报警让警察前来处理最好。不过事已至此,也是没有办法的事。眼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那名红衣女子。至于走法律途径,那需要找到人,确定对方身份后才行。

如何找?其实报警以后,除了警方,游乐场也是有义务提供帮助的,现在科技发达,游乐场,周边监控也比较全的情况下,找人并不是做不到,关键是相关各方愿不愿意尽责,提供帮助。

此外,小编也建议,如果确实拿了对方的手机,还是主动归还比较好。毕竟拿了手机拒不承认,已经涉嫌违法。不管当时怎么想的,别人的就是别人的,不要在错的道路上一错再错,即使你把手机卡换了,把手机资料删了,你能安心使用吗?这其实又涉及社会道德。

提问中还说到了手机的价格,并有发票为证。如果走法律途径,这当然属于一个重要的细节。不过小编想说的是,事情本身还是比较简单的,现在最关键的是找到对方,如果找不到,一切都只能局限在道德谴责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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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哥看到这个新闻表示很遗憾,即使有监控也没能找到顺走手机的人,这种盗窃行为是经常发生的,如果不是记录在档的惯犯即使监控拍到了小偷也很难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他。这部手机价值超过万元已经是构成犯罪了,公安部门可以进行立案调查,但是仅仅是监控拍到了脸在加上在这种游乐场所犯人很少会跟管理部门留下联系方式,所以是很难联系上犯人,也很难找到。

所以我们在日常外出的过程中,尤其是在节假日或者人多熙攘的场所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要掉以轻心怀着侥幸心理而乱放,在人多的地方财务随时可能会产生被顺走的风险,破财是小,而丢了手机钱包日常的生活必需品证件等使自己生活不便是大,所以二哥再次奉劝大家看管好自己的财物。

另一方面,现在是法制社会人人都要树立起法律意识,不要因财而生邪念顺走偷盗他人财物这都是犯罪行为,不仅是违背了法律,也是丧失了自身的道德,对于自己的儿女子孙也没起的良好的榜样作用。愿人人都守法人人都讲道德。


潍坊二哥


几年前出差,临近春节时坐火车卧铺从山西回河北,随身携带的旅行包放在铺下面,半夜经过石家庄以后,突然惊醒,下意识的去找包儿,结果就不见了,当时就怀疑对面铺从石家庄下车的人,找到乘警报警,乘警先带我转遍整列车厢,结果不说也都知道,随后做了笔录,当时车票还没有实行实名制,我内心认为包是找不回来的,最后肯定不了了之,没想刚过春节,铁路警察就给我打电话,通过调取石家庄站的监控录像,锁定了嫌疑人,正月初一把嫌疑人从家里带走,包也找到了,后来铁路警察还为疑犯求情,那个小伙子还在上学,临时起意犯了错,让我给个机会,把报案物品的价值下调一些,要不然够判刑了,最后估值时调整到了几千块钱,小伙子拘留了15天,得到了教训,也给了他一个机会,所以警察要是有责任感,没有什么案子破不了的,为太原铁路局乘警的善良和责任感点赞。


成哥


飞翔诗话:《视频看到偷走手机,如何追回损失》

山东济南张女士,

儿童乐园带儿子,

儿子乱跑追出去,

手机随手放椅子,

回来发现没手机,

调出监控看仔细,

红衣大妈偷手机,

死不承认很牛逼,

悄然离开无踪迹,

无奈之下报警局,

红衣大妈没联系,

民警建议走法律,

明显偷盗没法治,

监控视频有证据,

看到小偷溜大吉,

无可奈何也无力,

盗窃行为可唾弃,

可耻至极没脸皮!

曝光监控来认识,

希望大家要注意!


飞翔诗话


我以前也碰到过类似的事情,知道是谁顺手牵羊,也半路堵着这个人了,也叫来警察了,可是东西就是要不回来!

朋友去健身房健身,走的时候,朋友不小心把她的手表忘在储物柜了。

我这个朋友出了门,立马就回去了!就这么短的时间里,有一个女人用了那个柜子。那个女人发现了手表,立马就不健身了,收拾东西就准备走了!

然后朋友就在健身房门口堵住她了!一开始和她好说,人家就是一句,没见到!

这只表是朋友老公送的结婚纪念日礼物,大概几万块钱!

反正好说歹说,就是说没看到!我朋友都气哭了!后来报了警,警察来了后,也没折。说要看看她的包,这个女人说,这是她私人物品,不能动!反驳起来,还一套套的。

到最后,这个表,还是没有要回来!

听的我那个生气啊!我在想,要是我在,上去先给两巴掌,打蒙她,在把包抢过来,找到表,看她还有脸说什么!

我希望有警察同志,法律同学,来说说,碰到这样的情况,到底怎么办?难道真的要打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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