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過方知酒濃,愛過方知情重。
對於某件物品的愛,若到了毫無招架之力,恐怕也只能這樣了。
就像電影《蝴蝶君》中“高仁尼”與“宋麗玲”的愛情橋樑——京劇一樣,旗袍,成為很多人眼中的驚豔一角。
這種美無與倫比,令人沉醉,成為了東方美的象徵。在影視作品或者攝影作品裡,我們時常能夠看到東方之美的展現,也為之震撼。
那麼,你是一個喜歡穿著旗袍的女子嗎?
回溯到民國時期,那個年代喜歡旗袍的女子實在太多。像宋慶齡、宋美齡姐妹,能夠藉助外交將旗袍廣為宣傳的,也算是物盡其用。
也許,我們也會感到疑惑,為何一塊布料下,可以覆著如此靈活靈現的意義?
就拿張愛玲來說,這位醉心旗袍聞名於世的女子,對於旗袍的愛猶如她飛蛾撲火的愛情,不只是喜愛,已經是痴情絕戀的地步。
可曾想,對於一個女子來說,有著癮一般的旗袍戀,是不是太過於熱情飽滿?
在那些繁複精雕細琢的層次裡,拒絕了庸俗片面的樣式,不只是成就了張愛玲的名氣,也帶來了更多女子對於旗袍的熱愛。
眾所周知的影視作品《傾城之戀》,陳數總共換了18件旗袍,這樣的數量不可謂不多。
對於張愛玲,我一直記得有一件挺心酸的事情。
當旗袍逐漸從大眾生活中褪去,而對旗袍情有獨鍾的張愛玲,卻氣定神閒地參加第一屆文藝代表大會。
那個50年代的光景裡,她看到周圍都是一片藍灰色的中山裝,表面有多麼波瀾不驚,內心就有多麼的受傷孤獨。
誰也無法揣測到,當時的張愛玲真實心境。
的確,我們看到了一個屬於她的上海時代過去,之後她定居於美國,唯獨沒有背叛她的,只有一身旗袍。
這個以自戀和孤傲出名的女作家,那時候卻沉默寡言,看起來十分纖弱。
再看過去她的老照片,雙手叉腰,頭顱高昂。眉眼和唇角都極力上揚,雖沒有傾國傾城的容貌,卻有著獨特的風韻。
她的身形修長,線條流暢如畫,從頸脖到腰身順勢而下,活脫脫像是從畫中走出來似的,留著一縷似有還無的詩魂。
還是有很多人會把張愛玲看作是舊上海的一個符號。
其實,在上海,摩登與傳統並存,東方與西方互相滲透,這個大熔爐賜予了她與生俱來的藝術天賦。她對美的痴迷,異於常人,對氣味、聲音、顏色的感觸也極其敏銳。
她的文字像是濡溼的顏料盤,絢爛陸離,一不留神那些色彩就會隨時流動,形成另一幅風景。
在與胡蘭成熱戀時,她穿“能聞得見香氣”的桃紅單旗袍,繡著雙鳳的繡花鞋。她曾在香港淘到一塊廣東土布,刺目的玫瑰紅上印著粉紅花朵,嫩綠的葉子,印在深藍或碧綠地上。
就像是他人所評價的,“彷彿穿著博物院的名畫到處走,遍體森森然飄飄欲仙”。
她還用舊被面做過衣裳,穿著它與李香蘭合影。兩人對陣,張愛玲毫不怯場。她信奉驚世駭俗的美學,衣不驚人死不休。
還有一件令人稱奇的事。
她曾說:“要想人家在那麼多人裡只注意你一個,就得去找你祖母的衣服來穿。”
那人嚇了一跳:“穿祖母的衣服不是穿壽衣了嗎?”
張愛玲回答:“那有什麼關係,別緻就行!”
可見,她這個人活出了不太像樣的日子,當然,能夠將一切不協調的色彩搭配裝束的,恐怕也未必不是一件隆重且合宜的事。
張愛玲對於衣著的看法是,隨身帶著的是袖珍戲劇。
這話著實是好的,能夠將這一道具演繹成經典的,旗袍算是恰到好處。
很多人在外漂泊一生,無居無所,可謂袍歸故里。只是,能夠燦爛走完一生的,未必是你眼底的那一抹繁華之色,更是你自己人生的提煉。
如果你還在生活的自怨自艾的角落,願你今天穿著自己喜愛的,去看看這個天地吧。
人若活一生,可以俯仰無愧於天地,未嘗不是一件幸事。
你的優雅呢?是否也裝進了旗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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