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無牌的手扶拖拉機,出事故需要負什麼責任?有哪些相關的法律依據?

賈建強60355993


無證駕駛機動車肇事發生責任事故負全責,賠償責任由個人承擔;非責任事故屬於被碰撞的話,負次要責任或者無責。

手扶拖拉機也是機動車的一種,按照規定是需要上農機牌照、並持有G證才可以駕駛的,否則就是無證駕駛。按照規定可以處200~2000元罰款,並處15日拘留,但事故定責並不能完全按照無證駕駛判斷。

如果是在駕駛拖拉機的過程中,由於駕駛員的錯誤操作或者車輛故障導致事故發生,這種事故是要負全責的,因為所有的錯誤都在拖拉機駕駛員。

一般車損和人員輕傷只要負責賠償責任,費用由肇事人承擔;如果造成人員傷亡或者傷殘,不僅要負責賠償而且已經觸犯刑法,按照事故嚴重程度可以處3年以下徒刑或拘役、3~7年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但造成事故的如果不是拖拉機,而是由其他機動車失控或違章造成,責任劃分一般會定肇事車輛主責或全責,拖拉機佔次責或無責。這種事故的發生狀態下,拖拉機實際就等於障礙物,但無證駕駛上路畢竟是違法的,次責的可能性比較大,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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