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偶,帝都“公积金”又在搞事情!

想必大伙昨天就已经听到风声了吧,北京公积金政策已经改革了,不仅咱们帝都,前些阵子广州、杭州等地也相应对公积金政策做了相应调整,看来公积金这股风要吹很久了,此次帝都的公积金政策将在下周一开始正式实施!

自9月17日起,将对公积金贷款购房执行“认房又认购”


阿偶,帝都“公积金”又在搞事情!


小伙伴们注意了,开始划重点了,只要是有过住房贷款记录的购房者都不能再按照首套贷款政策来执行了,除此,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也做出了调整,与年限有了直接的关系。

可贷款金额 ≤ 缴存年限 × 10万

其中也会有几种特殊情况:

A、缴存年限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B、如果借款人已婚,贷款额度并不会因此增加,而是取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来计算。

倘若不属于首套购房,则会按照第二套房贷板栗,如果是两套及以上,不予以贷款。其中首付比例也不再局限于之前统一的20%。

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比例大于等于20%

购共有产权等政策性首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大于等于30%

购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大于等于35%;

购政策性住房之外的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大于等于40%;

购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大于等于60%;

购非普通自住房且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大于等于80%。

有关月还款额度,则小于等于60%

根据新政规定,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月均还款额,将会低于申请人月收入的60%

有关媒体报道分析,按照3.25%的基准利率来计算的话,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120万,25年的话,等额本息的月供是5828。也就是除去基本的生活费和日常开支,一个月至少要赚11230才行。

阿偶,帝都“公积金”又在搞事情!


除了购买位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提取公积金仅限于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

为了防止造假欺骗式提取公积金,原则上取消重大疾病提取。

对于违规提取公积金的用户,管理中心将会立即冻结其公积金账户,并会要求其全额退换,并且会有不良记录产生,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有关新政的调控,下发文件称为了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引导市民合理住房消费,支持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

对于炒房这些年来,确实对大家都造成了很大的压迫和影响,而这次的政策调控,是否真的会有效呢,只能拭目以待了,有关专家做出表示,北京公积金新政对刚需影响很大,特别是年轻人!

确实此次的调控根据“缴纳年限”决定贷款额度确实是个不小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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