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休息廳不能擠占車站公共性

收費休息廳不能擠佔車站公共性

近日有網友反映,北京站在候車人員較多的情況下還設置了一處“收費休息廳”,旅客需要消費才能有座位。對此,法律人士認為,雖然此舉合理合法,但也建議在“缺座”問題較為突出的火車站,應當應旅客的需求增設一定座位,最大限度地為旅客提供便利。(8月22日《北京青年報》)

其實,目前絕大多數火車站都有設置“收費休息廳”,這早已經成為火車站商業化的一種普遍性做法。從法律和商業角度說,火車站設置“收費休息廳”的做法本身並無不可,既不違法,也不違反商業道德,還能為火車站創造一定的經濟效益,增加火車站工作人員的收入,畢竟火車站也是一家有著大量員工需要養活的企業。另一方面,火車站設置“收費休息廳”,為乘客提供更優質的候車休息服務,這符合消費分層和消費升級的趨勢,可以滿足不同乘客的候車休息需求。

但是,火車站及其候車廳,終究不同於商場超市。火車站是城市公共交通客運服務的配套設施,是提供公共交通服務的場所,公共性、公益性是火車站及其候車廳的本質屬性。這決定了火車站及其候車廳就算要走市場化、商業化道路,設置“收費休息廳”也必須有度,不能背離火車站應有的公共性,不能讓過度的商業性凌駕於公共性之上。

從火車站候車廳的服務功能上說,說到底最主要是滿足廣大乘客最簡單的候車休息需求,讓乘客在候車時可以擁有一個小小的座位,為乘客提供舒適的候車環境。這是火車站應當提供的最基礎、最基本的候車服務,也是火車站及其候車廳的應有之義和基本責任,任何時候都不能有所偏廢。如果火車站候車廳設置的“收費休息廳”座位太多,佔據的空間過大,留給乘客候車使用的免費的普通座位空間過小、數量過少,那麼必定會影響和降低乘客的候車環境和候車舒適度,稀釋了火車站及其候車廳的公共服務本色,跑偏了火車站及其候車廳應有的公共性軌道,這也是引起很多乘客不滿的原因所在。

因此,為了確保火車站及其候車廳的公共性不動搖,火車站候車廳不管是設置商鋪,滿足乘客的購物消費需求,還是設置“收費休息廳”,其佔地空間不能太廣,都不能擠佔了乘客普通休息區的空間,不能讓廣大乘客在候車時沒有座位可以坐,甚至連站立的小地方都沒有。而且,在乘客出行高峰期,出現火車站候車廳免費座位不能滿足乘客候車需求的特殊情況時,火車站候車廳設置的“收費休息廳”就應向乘客免費開放,供沒有座位的乘客可以有一席之地能夠候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