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9月11日,高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郭某某等9人涉恶案。高邑县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某某等9名被告人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该案是高邑县人民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涉恶案件。

高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法院受理此案后高度重视,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多次召开庭前会议,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郭某某等9人涉恶案庭审过程庄严肃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庭审活动,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张弛有度、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程序规范,现场秩序井然。

高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经法院依法审理查明:以郭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高邑周边主要交通干道以货车司机为目标实施抢劫犯罪14起,严重破坏了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治安秩序。由于涉案人数多,涉及犯罪事实众多,案情复杂,该案经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评定后将择日宣判。

高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韩勇,县人大副主任王江桥,县政府副县长魏书江,县政协副主席鲁书军,被告人的部分家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各部门和高邑电视台、《今鄗新闻》新闻媒体记者等40余人参加旁听。

高邑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恶案件

庭审后,县电视台记者采访了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良。他表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县法院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作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县委政法委,尤其是韩勇书记的直接领导下,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全力投入到专项斗争中来。今天公开审理的涉恶案件,彰显了县司法机关勇于担当、敢于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吹响了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冲锋号。

下一步,高邑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严格依法办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坚决打赢这场净化社会环境的专项斗争,使高邑县扫黑除恶工作增比进位,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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