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高考」分省劃線先例——明朝科舉大案引發南北方分卷錄取

前言

說起科舉制度,人們都知道這是古代選用官員的一項重要制度,其難度不亞於現在的高考。這項制度開始於隋朝,唐代開始盛行。是普通士人躋身於統治集團的必經之路,也是最高統治者選拔官員和擴大統治基礎的重要手段之一。也就是說科學制度其實與封建統治和統治階級的切身利益緊密相關,本文就以歷史上發生的“南北榜案”為例,來簡要分析一下這一點。

古代“高考”分省劃線先例——明朝科舉大案引發南北方分卷錄取

南北榜之爭

發生在明朝的“南北榜案” (也稱“春夏榜之爭”),確實有些奇怪,事情的經過也非常簡單。洪武三十年(1397年)三月五日這一天,是大明朝丁丑科會試發榜的時間,這天皇榜剛一公佈,群情譁然。原來榜上共錄取的52名貢士中,從第一名的宋琮到最後一名的劉子信,全都是江南的考生,而北方參加考試的舉子全部落選。在三月殿試中,還錄取了福建閩縣的陳安阝(讀作an)為狀元,江西泰和的尹昌隆為榜眼,浙江山陰的劉仕諤為探花。因都錄取的是南方人,稱之為春榜。

這次考試的結果,惹得榜上無名的北方考生十分不滿,一時間“成蜚語噪之”,認為其中有貓膩。據《明通鑑》卷十一、紀十一記載,聲言 “三吾南人,私其鄉”,這裡所謂的“三吾”,是指這次會試的主考官翰林學士劉三吾(湖廣茶陵人),另外還有王府紀善(明代官職名)白信蹈等人。就是說,北方的眾考生懷疑主考官劉三吾是南方人,他偏向於南方考生,故意把北方的考生排除在外。

古代“高考”分省劃線先例——明朝科舉大案引發南北方分卷錄取

說到這裡插一段,提到此案,不能不提一下劉三吾(1313年-1400年),也就是這件案子的首犯,他是一位大器晚成的儒士,湖廣茶陵人(現在的湖南茶陵縣)。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時,73歲的劉三吾被他的湖廣老鄉茹常(現在的湖南衡東縣)推薦給了朱元璋,奏對滿意,“以文學應聘”入朝,授翰林學士,被朱元璋委以東宮太子老師的重任,與汪睿、朱善並稱“三老”。洪武三十年(1397年),他擔任這屆會試主考官時,都已經快八十五歲了。

古代“高考”分省劃線先例——明朝科舉大案引發南北方分卷錄取

劉三吾像

再回到案中,群情激奮的北方考生找到了禮部,向朱元璋告狀,說主考官劉三吾有舞弊行為。朱元璋一聽很是生氣,感覺很是蹊蹺。這時,劉三吾就給朱元璋解釋,意思就是說,北方那些年在元朝統治下,經濟文化發展落後,這些年會試,北方考生考試成績不如南方考生成績優秀,這也是事實,南北方同時參加考,肯定是南優北劣的。朱元璋是個窮人出身,一聽更來氣了,他認為北方人受元朝欺壓已久,本來怨氣就重,如果一名也不錄取,肯定難以平定民奮,可以從參加考試的考生中,選取出一批優秀的來加以錄用,以平息眾怒。沒曾想,這位八十多歲的劉老爺子是死活不同意,堅持以文章來定取捨,這讓朱元璋十分不高興,於是,“帝怒所取之偏,命侍讀張信等十二人複閱結”。

古代“高考”分省劃線先例——明朝科舉大案引發南北方分卷錄取

朱元璋以為讓翰林院的待讀張信複審考生試卷會有新變化,結果呢,張信等人重新審閱完了,還是保持了原來的錄取名次,朱元璋十分不滿意,據記載“不稱旨。或言信等故以陋卷呈,三吾等實屬之。”意思就是說,朱元璋對張信這次複查的結果並不滿意,十分生氣,後來有人就告發說,張信是受了劉三吾的囑咐,故意拿不合格的卷子評閱,來搪塞皇上你的。

朱元璋本來就是個十分較真的人,在洪武年間以節儉、專制為特色,提倡重典治世,以猛治國,對各類貪腐、專權、舞弊之舉痛恨不已,對官僚集團不論文武,一直是殺殺殺。

古代“高考”分省劃線先例——明朝科舉大案引發南北方分卷錄取

朱元璋一氣之下,安排刑部調查劉三吾等人,全部進了監獄,事後嚴刑逼供,造出一個六百多人的徇私舞弊的證詞。朱元璋大筆一揮,劉三吾、白信蹈是藍黨(跟藍玉案掛上鉤了),張信是胡黨(跟胡惟庸案扯上了)。後來把張信、白信蹈等二十多個考官全部處死;劉三吾這時年紀已經八十五歲了,雖然免死,但是充軍邊關;所錄取的貢生全部作廢,其中狀元陳安阝以行賄罪問斬,會元宋琮也充了軍;受牽連者數百人。

到了五月,朱元璋親自出題主考,並批閱會試考卷,錄取了韓克忠(山東武城人)、任伯安(河南歸德州人,治所在今天河南商丘附近)等六十一人,全是北方人,稱之為夏榜。結果一公佈,北方舉子歡呼雀躍,這場舉國關注的“南北榜”事件至此了結。

古代“高考”分省劃線先例——明朝科舉大案引發南北方分卷錄取

朱元璋的難處

對於這次榜爭,學界研究分析不外乎有考官偏私、涉及黨案、北方文化底蘊差等幾種看法。眾多的事實表明,說其有偏私,或者是因黨案而起之說的理由都不充分。說北方士人底子差則是較為隱晦的說法。

事後,錄取的南榜五十二人中,無一北方人;北榜錄取的六十一人中,無一南方人。這種奇怪的現象和案件處置的用刑之重,充分說明了朱元璋的用心是何其良苦。

這場榜爭案,其實並不是一場簡單的科舉舞弊和反舞弊事件,深層則是一場政治權衡與傾軋,是朱元璋從鞏固統治地位的前提出發,利用科舉來擴大統治基礎,籠絡北方的地主知識分子、士人,推動南北教化平衡,維護國家統一意願的政治事件。眾所周知,明朝起家於南方,建都南京,而北元逃竄漠北,北方的安定團結對穩定大明帝國江山起到極其重要的作用。通過科舉考試來籠絡北方士人,恰恰是穩定北方社會,調劑統治階級中南北方人士的一種重要舉措。

古代“高考”分省劃線先例——明朝科舉大案引發南北方分卷錄取

南北有別,分卷錄取

到了洪熙元年(1425年),內閣首輔楊士奇提出了實行南北卷的主張,劃定南北方卷區的錄取比例,得到了明仁宗的贊同,但後來因為仁宗去世,方案未得到實際實施,直到宣德二年(1427年),明宣宗才把實行南北卷考試分別錄取的主張付諸實施,並確定為明代的科舉定例。這一新政是封建科舉制度的一種改革,放到現在,類似高考講究分地域劃線錄取。由“南北榜爭”引發“南北分榜”,可以說是現代全國高考“分省劃線”政策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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