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税务部门认定范冰冰偷逃税款,追缴税款及罚款近9亿,如缴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陈罗彬


因为范冰冰是喜欢做慈善的艺人,并且能多年的坚持下来,本人一向对喜欢做慈善的艺人充满敬佩之情,正是由于这种爱屋及屋的原因,成为了范冰冰影视作品的粉丝!

说句心理话,当了解到在2018年的六月份,范冰冰及经济人牟某广所控制的相关公司展开调查期间,牟其广指使员工隐匿,故意消毁涉案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阻挠税务机关依法调查,涉嫌犯罪的所做所为之后,真的有种十分心痛的感觉,也同时煎熬在偶像轰然倒塌过程中所产生的痛楚中,沉吟不语许久!

但是,通过仔细阅读国家税务机关对范冰冰的行政处罚公告后,不禁对国家税务机关的做法点赞,这种做法充分的显示出国家法律严肃与威严的同时,又体现出了国家法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人性化一面。

因此在这里对国家的依法治国政策发出由衷赞叹与拥护的同时,也希望知耻而后勇的范冰冰能重新站立起来,在把慈善事业继续坚持做下去的同时,也能拍出更加优质的影视作品!




相忘江湖71941665


经过几个月的调查,税务局终于对范冰冰偷逃税问题有了结论,这个结果也证明崔永元的举报是真实可靠的,崔永元的个人声望无形中又得到提升。目前其实不是不追究范冰冰的刑事责任,只是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先看看范冰冰是否会拒绝缴纳相关税款罚款,如果不履行义务后期是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不代表以后一定不会追究,新闻报道已经说明了依据是刑法201条。

刑法201条规定了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分析一下范冰冰的偷逃税问题,因为是首次发现偷逃税问题,前期没有被税务局处罚过,且目前是通知范冰冰补缴税费、罚款和滞纳金,自然还不符合该条追究逃税罪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分两种,一类是前面已经因为偷逃税被处罚两次了,这次发现偷逃税的可以直接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类就是偷税漏税被处罚后拒不补缴税款罚款滞纳金的,偷税要达到应缴税金额10%比例以上,且金额是一万元以上。根据目前查明的事实,偷逃税金额和比例已经达到了,尤其是范冰冰工作室和任职的公司偷税金额已经过亿元,经纪人涉嫌毁灭相关会计凭证阻扰调查被公安部门控制,税务局已经向范冰冰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范冰冰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如数缴纳税款罚款和滞纳金,那么税务局可以将本案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以逃税罪立案侦查,只要最终查明了偷逃税事实,刑事责任是必然的,现在范冰冰最需要考虑的是要不要缴纳这么多偷逃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当然了,范冰冰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处罚决定进行一次拖延时间的质疑程序,不过税务部门符合法律程序的调查处罚一般是没有被撤销的可能,我们看看范冰冰方面如何应对。





孤独1749


备受关注的范冰冰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对范冰冰案件查收的意义非常重大。一个时期以来明星一边天价酬劳,另一边又偷税漏税、阴阳合同,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从范冰冰案件可以看出一些明星偷逃税款额度是惊人的,性质是恶劣的,也说明崔永元反映的阴阳合同情况是真实存在的。更加说明国家重点查处明星偷逃税款是完全必要与正确的。

范冰冰案件只是开端,税务部门接下来还会重拳出击。这不,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开展专项行动,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对范冰冰案件的处理是个范例。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尊重法律的宗旨。范冰冰未被追究刑责符合刑法规定。刑法规定,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目的就是要以刑罚为后盾,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及时追缴税款,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同时体现出对纳税人一时糊涂与失误的宽容与对个人的爱护。




余丰慧




范冰冰不是网友们说的背景深后台大,而是沾了刑法税法解释法案的光,范冰冰是第一次偷逃税,又在五年期限之内,只要补齐税款和罚款,态度好,以后注意,不仅不影响她的演艺事业,甚至还能因为是第一个起到示范模范作用呢。



不知道崔永元现在什么心情,本来是针对冯小刚,谁知搂草打兔子先把范冰冰给打出来了。希望娱乐圈查税不要只是盯着一个范冰冰,只要认真查,绝大多数都有问题。普通老百姓一个月挣几千块钱都要交税为国家做贡献,明星也是公民啊,一个个说是偶像导师的,更应该带个好头。



而且她的粉丝也别替她委屈抱怨,一个大轰炸电影,还不是女一,都能挣三千万,那主演一部剧上亿,如果当投资人还有更大的利润,再加上数不清的广告代言,要知道随便一个代言都在千万以上哦。



所以范冰冰这九亿罚款,顶多两年也就回来了。如果她够拼,比以前还拼,可能一年就差不多了。娱乐圈的明星们在挣钱上,不是我们普通人的想象力可以够用的。



所以,配合新闻,范冰冰及时快速地发出认错反思微博⬇️



态度有了,同时这也是她重新回到娱乐圈挣钱的号角。很多大制作的电影电视剧正在洽谈的,女明星,怕了没有呀?


巩会计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认为税务机关几个月的查证,终于落实范姐本人及其公司偷逃税款总计达8.84亿元的事实,对于这个严重的偷税漏税行为,税收机关做出只要范姐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在收到上述处理处罚决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暂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我认为虽然令很大部分国民深感不满,但从当前来说还是比较合理、可行的决定。

一则,范姐偷逃税款尚属第一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此,对范姐做出不追究刑责符合刑法规定,也体现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同时,这对本人是一种有效督促和警醒,看她的配合态度再做后继处理。

二则,国家培养一个明星也不容易,考虑到范姐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不一棍子打死,让她今后继续在文艺事业上为国家和民众奉献更多的艺术精品创造条件。

三则,造成范姐偷税漏税也有税务机关的责任,如果当年不对明星们征税太温柔,将明星与其他普通人或企业一视同仁的话,则不可能出现今天这种结局。国家税务总局已责成江苏省税务局对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原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第六分局等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已部署开展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工作。对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查自纠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缴税款的影视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对个别拒不纠正的依法严肃处理;对出现严重偷逃税行为且未依法履职的地区税务机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将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或追究法律责任。对这今后提高影视明星们纳税意识是一次很好的教育,也有利于优化对影视明星的纳税环境。

当然,更希望今后国家加大对影视明星们的纳税监管力度,对故意偷税漏税的明星做出禁止终身从业的规定,加大偷税漏税成本,使明星们不敢再越偷税漏洞的雷池。


财经深思


倒不至于彻底完蛋了,因为只要在规定期限前将税款、滞纳金、罚款缴清,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坐牢。以范冰冰这些年的积蓄,10个亿以内还是有能力拿得出来的。不过,也绝对算是伤筋动骨了。

之前范冰冰销声匿迹超过一百天,好多人就想到她已经被审查,否则不可能这么安静,至少得有一些正面公关。今天税务部门果然放出实锤:范冰冰通过电影《大轰炸》获得3000万片酬,她通过拆分合同偷逃税款730万元。另外,她担任法人代表的企业欠缴税款2.48亿元,偷逃税款1.34亿元。税务部门并向其发出巨额罚单,范冰冰需要缴纳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元。


好在只要范冰冰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所有款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以范冰冰的财力,10亿以内的数额都是能够解决的,所以限期内缴清所有款项应该没有问题。


此事对范冰冰的打击还是很大的。几亿元的处罚不是最重要的,她如果一直坚守一线,有个几年这些钱就回来了。最重要的是公众形象一落千丈,以前的负面传闻虽然很多,但都是坊间传闻,起不了决定性作用,这次则是真凭实据,可以跟着她一辈子。东山再起不是那么容易,何况娱乐圈的更新换代太快了,没人会专门等你,哪怕你之前再红。


此事也告诫娱乐圈的明星们,多赚钱可以,但一定不要违法。


捕鱼小分队


国庆节又吃了个大瓜,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国家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新闻里信息总结如下:

总结如下:

一,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二,范冰冰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加在一起,超过8亿。

三,范冰冰所受到的是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并没有构成犯罪。

四,范冰冰的经纪人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开始问责程序,追究税务机关相关人员未依法履职的责任。

六,税务部门已部署开展影视行业自查自纠,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的免于行政处罚,拒不纠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少缴税款、偷逃税款、罚金总计有好几亿,看的大家一头雾水,明星的吸金能力真是超出大家的想象啊。但是大家看到最后有一个问题想不清,为什么以前看到有的明星因为逃税而坐牢呢,在新闻里怎么看见如果范冰冰补交纳税款、罚款、滞纳金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呢?

范冰冰承担刑事责任么?

一般而言涉税违法行为除了虚开增值税发票且数额特别巨大的以外,是不作为犯罪处理的,不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理原则是补缴税款、罚款、缴纳滞纳金后,如果是首次行为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在新闻里看见的官方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关于“逃税罪”的相关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纳税人(范冰冰)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江苏省税务局向范冰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如额缴纳税款、罚金、滞纳金的或者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与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纳税实际上是一种回报,不能说老百姓百分之百的享受到了国家的福利,但在某些层面上对我国公民确实有一定的益处。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行各业都应该在法律规定内纳税是责任也是义务,作为公众人物更应该带头守法。只讲回报,不想付出,只会拥有惨痛的代价


刘辉律师


又一个刘晓庆吗?话说利空出尽就是利好,看来是股市要上涨的节奏。

当崔永元偃旗息鼓的时候,冯小刚和刘震云最后一封措辞激烈的回应,而崔永元没有继续。这个时候就知道口水战升级到实际武力了。而有关范冰冰的消息不断传出,接着华谊兄弟股票异动,演艺圈人人自危,这次9亿元天价,开追缴演艺人员税款历史之最的处罚,为该事件画下相对完整的句号。

1、演艺圈不同人等,点名及没点名的,纷纷补交吧,国库多了不少,只可惜不能拿来拉股票。

2、主演范冰冰的形象都有这样了,达成内部协议,“手机二”还能如期上演吗?

3、崔永元得罪整个圈子,且有真实利益受损,不知道他内心会否难过呢,大炮对准了一个女子,男子汉干架,最后打的是哪一伙里的弱女子,怎么想呢?

4、支持对超高收入群体加税、补税。我们需要更多钱跟美国干仗呀。

当然社会正义及法规是第一优先。


财经作家邱恒明


说到这件事,我情不自禁就想起了,范冰冰的模范和偶像,刘晓庆,原来她不仅学刘晓庆做大女主,演武则天,还学她偷税漏税,而且还变本加厉了。

不过范冰冰比较幸运,虽然金额更大了(即使考虑通胀的因素),但是不用蹲看守所了,因为不仅调查比较迅速,法律也更宽大了,因为是初犯,只要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应缴的税款和罚款,就可以免除刑罚。至于那些说范冰冰带走坐牢的消息都是假的,当时事情都没有调查清楚呢?怎么可能就让她坐牢去了?而且法律明确规定,初犯的时候只要补齐税款就可以免除刑罚,不过要即使是自诩豪门的范冰冰也不可能毫不费力的一次性拿出9亿元人民币来,必然是元气大伤。但确实是活该,犯法了就得付出代价。

刘晓庆当初其实也没有受到刑罚,但因为一开始定性不清,最后才确定是没有主观故意地偷税行为,只要补缴税款和罚款就没事了。可在调查阶段,刘晓庆还是在看守所被关了一年多。

之后刘晓庆做了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于是又东山再起了,我们还能在电视上看见她的作品。这也可能也会是范冰冰将来的人生轨迹,只要她以后也遵纪守法,那么她以后还是会东山再起的,只要人气和实力还在,公关自然会帮她洗的白白的,让她迈过这道槛。

不过如果她再犯或者又查出什么违法行为,可能就没这么好运,能够破财免灾了。


电影毒角兽


关于范冰冰的新闻,这里我就不赘述了,以下是我对此事的看法:

自从范冰冰微博停更后,关于崔永元指控明星阴阳合同一事,便已在整个网络掀起了巨大的风暴危机,远到新疆霍尔果斯,近在江苏无锡,除了范冰冰这次被查之外,其实税务机关还查了整个娱乐行业。

那么此事对范冰冰今后的事业发展有什么影响呢?

影响1:已签约的广告代言、影视合作、综艺通告、演出业务,将会因为此事而受到波及,轻则违约金等利益上的损失,重则范冰冰可能因为违约风险而被告上法庭

影响2:众所周知,范冰冰并非个人运作,包括李晨在内的「范冰冰朋友圈」是非常庞大的,这也是为什么在范冰冰被查税期间,鲜有明星同行评论的原因。既然有朋友圈,自然就有利益圈,这次范冰冰被全网处罚,也同时牵扯着朋友圈的利益,这其中涉及了商业合作、项目投资、原定合约等,关于商业投资方面可能会由于转嫁关系的缘故,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毕竟法人代表不会写范冰冰的名字,但是原定合约计划是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举个最简单的例子,范冰冰的弟弟范丞丞就会受到影响,李晨也会受到影响,以此类推。

影响3:上一个轰动全国的偷税漏税明星,是刘晓庆。2000年6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依法对刘晓庆进行刑事拘留, 2002年6月20日到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因为涉嫌偷税,过了422天的牢狱生活。更早的还有毛阿敏,她第一次偷税被罚60多万,第二次被罚81.33万,毛阿敏还因此登上了各个央媒报刊。

因此,我们可以明确认定,范冰冰传承了老中青三代偷税漏税的“光荣传统”,仅目前已知情况来看,范冰冰在声誉和经济方面的损失,或许是最大的,但显然税务机关给范冰冰留了一条出路,这条路就是:缴清罚款

要知道「罚款」和「刑拘」的性质天壤之别,后者可是要坐牢的,前者只是交钱认错。

只是,我还有三个问题还没弄清

  1. 如此巨额的罚款,能在限定时间内缴完吗?

  2. 所谓「期限内」,究竟是多久?

  3. 公众对于范冰冰后续是否缴清罚款,有没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这三个问题是目前网上没有形成讨论共识的,也是我困惑的,只怕有些事会不了了之。


希望更多网友能主动监督明星偷税漏税的行为,因为大家要明白一个道理

如果有人偷税漏税,那么我们这些老实巴交的纳税人,就成了冤大头,到头来我们纳的税却养了那些有钱的明星,这反而是变相压榨底层百姓,所以面对明星偷税漏税的行为,一定要坚决查处,坚决反对,坚决履行税务和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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