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公司何時取締?

天界之約


這是現今不切實際的一個杜撰的偽命題。

未來看,小區管理還是應恢復居委會管理,也就是說,政府管理應該真正下沉到小區,推行完善“網格化”管理。

小區是大家回家休息地方,不是業委會和物業你爭他奪的鬥雞場。

在現今的中國社會,業主自律是不切實際的,也是不現實的,一句話,中國人的道德修養達不到那個社會責任感。

鄰里之間發生的種種不快和口角甚至傷人報警,都是因業主一方說另一方,張三素質低,李四沒水平,王二不講理等等而致。這些鄰里齷齪,是取消物業管理就解決的?腦殘才會相信。

再者,小區成立業委會,已證明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廣受業主逅病。再說了,業主依法享有的權力,幹嘛選幾個人去代理?豈有此理。法律意義上的個人權力是可以隨便代理的嗎?

而有些想掙補貼外快的,想謀點私下權力的,想撈點好處的,想沾點便宜的……都是小區業委會成立積極的推動者。真正想為業主幹實事,品行好,有能力的很少,人家知道清官難斷家務事。再說了業主們也沒條件去考察瞭解業委會的人品工作經驗和能力,更沒法考核他們,所以業主委現在是個烏合之眾,並不受業主待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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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炮說事


又一個無知、狂妄者的問題!

知道取締的含義嗎? 知道物業公司的作用嗎?

諒你答不上來!

物業公司是企業,現在已經發展為有七百萬人從業的新行業。並在不斷迅速壯大中。

而取締,則是認定非法經營、危害社會,必須釆取法律或行政手段取消經營資格的行為。

作為一個行業,絕不可能取締!

具體到一個物業公司,只要依法註冊、合法經營,誰有什麼權力取締?

範圍再小一點,你們小區的物業公司項目部,可能劣跡斑斑、不思改進。那也需要成立業主大會和業委會把它辭退了去,而不是問網友什麼時候取締了它。答案在你們小區的業主手裡。成立不成立業委會?什麼時候成立?能不能有大多數業主和你一樣很想辭退物業公司?

這是業主的權力。

至於辭退了物業公司,小區那一大攤子事誰來接著幹?是否有考慮、有安排?只要不是腦殘、不是攪屎棍,就應該提前想好。免得小區癱瘓,大家遭殃!


執中bj1


我們這收取物業費一絲不苟 但是雨水已經穿越幾層樓了業主喊破嗓子也是無人問津!


YAN153850318


完全可以,物業公司就是就是合法的黑社會,我剛搬到小區的時候,裝修時候就遇到了搬霸,沙霸,他們就是物業找來的人。他們收的費用是其他地方的一倍。物業和他們一起訛詐民財,欺壓業主。


開心的笑2073


物業公司可以有,但是選用什麼樣的物業這必須要大多數業主自己同意才合理!人家業主出管理費,憑啥要被強制管理!中國的物業公司簡直就是個奇葩的存在,對他們那麼多反對的聲音,也無法徹底的被取締,這個社會怪現象真的讓人很無奈無語!


吃瓜子的向陽花


物業是代表全體業主,或大多數業主行駛管理權的,並不是每個業主個人都要滿意,那是不可能的,因為人的素質不同,個別業主把自己當上帝侵犯其他業主公共利益,物業就應該對其進行管理規勸,只要大多數業主滿意就行。


用戶3769803473086


物業公司就是一個寄生產物,收費不合理服務跟不上,你又能咋的,你不交費我就給你不賣水電氣暖,我們這裡幹早缺水,住26層高樓給你停水幾星期或半月,你試一下,別在那胡咧咧了其它先別說了~


沐風的人


沒有物業,業主生活就一定那麼亂嗎?現在社會分工越來越細,業主可以分別選擇安保,清潔,設備維護和部分物管,讓他們各自負責小區相應的職能,這個不難。這樣業主們就不用花錢買鬧心,糟心,堵心。


金輝物業真髒


國外物業管理是交給市場。國內的物業管理基本上是開發商代理。管理的好與不好業主只能望天打卦,若有不公平之處業主也沒辦法。國外的政府中的民選議員最熱衷幫業主自發的組織起來成立業主立案法團,由業主大會選擇管理公司,同時也會監督管理公司的運作。組織起來的業主也就成了民選議員的選票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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