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爆料:“开一辆内蒙牌照的车在唐县被叔叔拦下,因为没带灭火器被罚款200元,然而人家闯红灯才100元,这是什么鬼?难道不带灭火器的危害大于闯红灯吗?温馨提示:大家开车出门务必带上灭火器!否则罚你没商量!”
网友的罚单
一位律师给出这样的答复:
律师的答复还真是圆滑,从这个“一般”中能解读出很多层意思来。所谓“一般”就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里面有规定,但是通常不会因此而罚款,多以劝导教育为主,如果较起真儿来,那就没话说了。
家用轿车忘带灭火器被交警罚款200元是否合法要看当地的交通法规规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全国性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校车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而对于小型汽车并无强制规定。
2、但是部分省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中进行了相应规定。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第1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需要配备有效的灭火器具、反光的故障车警告标志。
安全设施不全罚款范围为20-200元,200元属于该违法行为顶格罚款。法律是用来规范行为的,处罚只是不得已的手段,不带灭火器罚款200元或许有些过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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