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府兵制的結晶——十六衛制度

隋唐府兵制的結晶——十六衛制度①從府兵到衛府

即在均田制基礎上兵農和一、寓兵於農。主要做法為:在各地設置“軍府”若干,府兵由各地軍府從所在州縣的農民中挑選,年20入役、60免役,平時在家生產、農閒訓練,承擔番上【輪流值守】職能。各“軍府”管理“府兵”戶籍和日常訓練,不統領番上之府兵,沒有戰時指揮權。

以衛統府形成衛府制。衛既是衛戍京師的禁兵,又是統領天下府兵領導機構,將禁兵和府兵系統融合為一;既是府兵的基層組織──軍府的領導機構,又是掌管京城宿衛的機構;其長官直接向皇帝負責,但職掌又各不相同。武帝時分置諸衛;隋初沿北周制﹐設置十二府以統率禁衛之兵﹐此即十六衛的前身。十二府中﹐僅左右衛﹑左右武衛﹑左右武侯六個府統領府兵宿衛。

隋唐府兵制的結晶——十六衛制度大業三年(607),將十二府增改為十二衛、四府﹐合稱十六衛府(十六衛初步形成)。十二衛統府兵、宿衛京城,所統之兵稱“外軍”,各有軍號如:驍騎(翊衛)﹑豹騎(驍衛)﹑熊渠(武衛)﹑羽林(屯衛)﹑射聲(御衛)和佽飛(候衛)。四府不統府兵,左右備身府負責侍衛皇帝;左右監門府分掌宮殿門禁。

龍朔二年(662)唐高宗改百官名時﹐正式定稱為十六衛。在中央設十六衛,其中十二衛為府兵的領導機構:左右衛、左右驍衛、左右武衛、左右威衛、左右領軍衛和左右金吾衛;在全國範圍設置“折衝府”657個;“十二衛”遙領天下折衝府,分領諸軍府到長安上番宿衛的府兵,居中御外,衛戍京師,實現府兵和禁軍合一。

十二衛之外的四衛:左右監門衛和左右千牛衛。左右監門衛掌諸門禁衛,左右千牛衛統率千牛備身等為皇帝侍從、儀衛。因十六衛官署在皇宮之南,所以史稱“南衙府兵”;“南衙府兵”,與守衛皇宮北門﹑由招募配充的兵士組成的“北衙禁軍”交錯宿衛,相互牽制。

各軍府、地方州縣長官、十六衛和行軍大元帥互相制約,沒有人能夠單獨控制軍隊;天下府兵駐地分散,兵權牢牢掌握在皇帝手中,難以形成軍頭。

隋唐府兵制的結晶——十六衛制度②檢校千牛衛

大家比較熟悉的《神探狄仁傑》中李元芳“檢校千牛衛大將軍”。先補充說明下檢校,即詔除(皇帝下詔單批)而非正命(通過吏部正式任命)的加官。一般有兩種可能:

一是“兼領”或者“代理”,即本來就有一定的職位,“兼領”平級/低級的另一種職位。如唐初南衙十六衛將領常“檢校”北衙羽林將軍——“某衛大將軍(正三品)檢校羽林將軍(從三品)”;長孫無忌以“太尉(正一品)”身份“檢校中書令(正三品)”。

二是不需要真正履職的額外加官,類似於榮譽稱謂。如杜甫“檢校工部員外郎”,實際上不需要到工部去任職。李元芳當屬第二種,之前是“千牛衛中郎將(正四品下)”,比“大將軍(正三品)”低兩級,不屬“兼領平級/低級官職”情況;且不在“千牛衛”管事、不參與大型朝會、儀仗,跟著狄仁傑四處查案。

③南衙十六衛編制

大業年間十六衛府中﹐十二衛各置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下屬略同隋初﹐僅無司馬﹔四府:左右備身府各設備身郎將一人、直齋二人﹔左右監門府則各設二郎將。唐十六衛均置大將軍一人﹑將軍二人(中唐以後﹐又有上將軍一人﹐為衛之長),長史﹑參軍﹑中郎將﹑郎將等。

左右衛:上將軍各一人,從二品;大將軍各一人,正三品;將軍各二人,從三品。掌宮禁宿衛,凡五府及外府皆總制焉。【天授二年,置諸衛司階、中候、司戈、執戟,謂之四色官。】

左右驍衛:分兵守諸門,在皇城四面、宮城內外,則與左右衛分知助鋪。左右武衛:翊府之翊衛、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左右威衛:協助守衛皇城東面。左右領軍衛:協助守衛皇城西面及京城苑城諸門。左右金吾衛:掌宮中、京城巡警,烽候、道路、水草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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