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究竟歸誰?

離婚後孩子究竟歸誰?

現在夫妻離婚率是越來越高,但是也有很多的夫妻為了孩子選擇繼續,離了婚的夫妻往往在為了孩子的撫養權的問題掙得不可開交。但是往往有很多的案例,離婚後孩子都是歸爸爸管,因為女人為了家庭放棄了工作,離婚後沒有了固定的收入,法律就會剝奪媽媽的撫養權。其實這對女人來說一點都不公平,女人為了家,為了孩子放棄了自己的工作,到頭來什麼都沒有了,就連自己懷胎十月的孩子都被搶走了。有些極端的媽媽們就會因此結束自己的生命,好在現在國家出臺了新的關於孩子撫養權的規定,媽媽們可以放心了,就算沒有收入也一樣可以的到孩子的撫養權。

離婚後孩子究竟歸誰?

新規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是也不是說是強制性的,是在父母雙方條件相當的情況下,2週歲以下的子女母親更有撫養權的優勢。如果女方有其他不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因素,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喪失全部或部分勞動能力,更甚至有吸毒等惡習的,孩子直接由男方撫養。

從經濟情況和家庭氛圍各方面綜合考慮,能為孩子提供優越資源的更有優勢。比如:工作條件允許長期陪伴子女的、家庭學習氛圍好的、經濟條件更有優勢的。這些條件往往會被綜合考慮,會選出對子女成長最好的一方。

離婚後孩子究竟歸誰?

一般來說,10週歲以下的孩子辨識能力不高,自己也拿不定主意到底跟誰生活,所以10週歲以下是不考慮子女意願的。但是,10週歲以上的子女,有了自己的辨別能力,所以法院認為可以參與選擇自己今後跟誰生活,因此孩子的意見也會被充分考慮。

撫養權並不是說一定要判決歸誰就再也不改變了,如果雙方各方面條件都很好又都不願意放棄孩子的撫養權,而雙方關係也沒有鬧到水火不相容的地步,只要雙方協商好,輪流撫養孩子,這種方法在法律上也是被支持的。

離婚後孩子究竟歸誰?

跟父親和跟母親對子女的成長各有各的好處,好的教育才能給子女養成好的品行和健全的人格,以上4點是從實際出發判決撫養權案例時參照的標準。但是不管怎樣,離婚對孩子的上孩子傷害還是挺大的。我有個同學,上學的時候她的性格就非常的內向,很少和我們一起玩耍,更不願意和我們班上的男生接觸。剛開始我們都不喜歡她,但是慢慢的我們知道她是單親家庭,她父母在她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但是她父母經常在家吵架,打架她都看在眼裡,給她的心理留下和抹不去的陰影,到現在都30了還沒有結婚。

很多的夫妻在有了孩子以後還是會選擇離婚,其實都是可以理解的,與其讓孩子生活在一個不幸的家庭中,還不如帶孩子離開。也奉勸我們的父母,既然選擇生下孩子,就要為自己的孩子負責,就要努力的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讓孩子快樂的成長,而不是因為害怕父母離婚而過的膽戰心驚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