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22天連休8天試點違反勞動法嗎

不知大家是否有關注今日微博頭條,貴州省某鎮試點公務員

上班22天連休8天的勞休模式,消息一出轟動全國,小編根據目前得到的消息來看,該試點不涉嫌違法,請聽小編娓娓道來。

1:《勞動法》調整對象不涉及公務員

我國勞動法調整對象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係的勞動者” ,所以公務員以及軍人等職業不受到勞動法的調整。但假如勞動法調整公務員,該試點必然違法,我國勞動法明文規定,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一週上7天班很難不超過這個限度。

2:《公務員法》相關條文規定較為寬泛

根據《公務員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公務員實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公務員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休。這個規定沒有明確載明工時以及連休的相關規定,所以上班22天休8天並不涉及違反公務員法。

3:試點目的符合《行政法》高效便民原則

根據文件顯示,改革目的為“進一步密切聯繫群眾和更好地服務基層群眾生產生活需求,打好服務‘時間差’,確保群眾辦事有人在、有人管、能管好,真正解決群眾特別是‘上班族’上班忙、農民農忙等由於時間關係辦事難的問題” ,試點目的符合行政法裡的高效便民原則,目的上具有合法性,形式上也不違法。

所以,在公務員中上22天班連休8天是不違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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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22天連休8天試點違反勞動法嗎

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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