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務院出手解決欠款了

解決欠款,就是解決誠信問題,正如一位網友說的:“國營單位不欠款是保證全民誠信的源頭”,這話說的很好!為什麼呢?國家投資的項目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欠薪、欠工程款的問題。他們一直拖的欠款,使得社會風氣越來越差,尤其是政府。因為他們是國有企業和人民政府,往往也使得執行難上加難。

國家一直在解決誠信的問題,也一直在解決失信的問題,尤其是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無法執行的問題。這不,9月10日,國務院部際聯席會議印發了《2018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細則》,細則明確了要求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因拖欠工程款導致的欠薪問題,在2018年底前全部清償。搞工程的歡呼吧!國務院給我們撐腰了,不給工程款就扣他5分,看他丟不丟人,看他還能拿到項目嗎?

律師建議當事人及時固定證據,及時起訴。做到工程項目一定要簽訂合同,該結算的時候,及時結算,切莫相信甲方,因為打官司最終還是要靠證據,打官司就是打證據,即便不打官司,也要做好打官司的準備工作。上述已經的實施,有利於加強國有單位的誠信考核,有利於農民工工資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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