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践行检察办案新常态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践行检察办案新常态

9月8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洪某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罪、串通投标罪一案在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长向正荣亲自出庭支持公诉,法院院长甘新宏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

庭审前,向正荣检察长作为该案承办人,认真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制作起诉书,备齐了出庭所需的案件卷宗、出庭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案件进行了论证剖析和全面把控,保证了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践行检察办案新常态

庭审中,向检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并依次对三名被告人进行讯问,利用新媒体出示定罪和量刑证据,并就证据的来源、特征及所要证明的内容向法庭做了简要而准确的说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之后结合法庭调查的情况发表了公诉意见,最后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圆满完成了出庭任务,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在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检察长作为承办人办理案件并出庭支持公诉是其首要工作,也是入额检察官职能的一种回归。彭泽县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院,在完成检察官职务套改后积极按照司改要求,对内设机构进行改革,入额检察官无论职务大小都由案管分案独立办理公诉侦监等案件,本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便是院领导直接办案的一个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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