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身份证后他这样做,公诉

“我真的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抓我……”面对警察,委屈的江某引出了一起“离奇案件”。原来,孙某捡到江某的身份证后做坏事,还用该身份证购买火车票,误导了警方的侦查方向。真相大白,海淀检察院近日对孙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14日,重庆市江北区公安分局接报称,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网上追逃人员江某出现在江北区某小区,民警立即出动将其抓获归案。面对警方讯问,江某一头雾水,“我到底做了什么事,为什么抓我?”

民警询问:今年1月,你去过浙江温州吗?

“没有啊,我从来没有去过温州。”江某十分疑惑。

这个回答,让民警也有些意外,继续问道:那为什么1月24日凌晨,有你在温州南站的乘车记录?

“哦,对了!我的身份证去年丢了,现在的是补办的。”江某又提供了一个线索。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经向江某爱人核实并调取小区监控录像,证明1月24日,江某确实在重庆而非温州。那么同日凌晨在温州南站持江某身份证乘车的男子又是谁呢?公安机关继续开展调查。

经过重重排查,公安机关最终确定了在温州南站乘车男子的真实身份,并于4月19日在江西省瑞昌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孙某。

孙某到案后,对自己曾于1月23日晚在浙江温州市的几个小区地下车库行窃后,使用此前拾得的江某身份证在温州南站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因孙某曾于去年在本市海淀区有过盗窃行为,本案被海淀公安分局一并移送至海淀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方认为,孙某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致使他人受到刑事拘留,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盗用身份证件罪。

近日,检方以盗窃罪、盗用身份证件罪把孙某公诉至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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