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踐行檢察辦案新常態

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踐行檢察辦案新常態

9月8日,彭澤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洪某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罪、串通投標罪一案在該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察長向正榮親自出庭支持公訴,法院院長甘新宏擔任審判長審理該案。

庭審前,向正榮檢察長作為該案承辦人,認真閱卷,訊問犯罪嫌疑人,製作起訴書,備齊了出庭所需的案件卷宗、出庭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對案件進行了論證剖析和全面把控,保證了出庭公訴案件的質量和效果。

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踐行檢察辦案新常態

庭審中,向檢依法宣讀了起訴書,並依次對三名被告人進行訊問,利用新媒體出示定罪和量刑證據,並就證據的來源、特徵及所要證明的內容向法庭做了簡要而準確的說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之後結合法庭調查的情況發表了公訴意見,最後對三名被告人進行了法庭教育,圓滿完成了出庭任務,取得了良好的庭審效果。

在司法體制改革背景下,檢察長作為承辦人辦理案件並出庭支持公訴是其首要工作,也是入額檢察官職能的一種迴歸。彭澤縣院作為司法體制改革試點院,在完成檢察官職務套改後積極按照司改要求,對內設機構進行改革,入額檢察官無論職務大小都由案管分案獨立辦理公訴偵監等案件,本次檢察長出庭支持公訴便是院領導直接辦案的一個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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