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手术效果不满意 美容竟然变毁容?

美容手术效果不满意

签订“私了”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整形美容术前一定要慎重,我就成了牺牲品,现在已成千古恨!”22岁的江苏姑娘小贝(化名)对自己一年前的整形美容经历悔不当初:为了变得更美丽她不惜贷款做美容,不料手术效果却与期望的大相径庭。每年都有小贝这样的女性对整形效果不满意,但因整形纠纷去打官司的人却是少之又少,更多的人选择“私了”。美容之前小贝对自己的容貌还算自信的,但她说自己美容后却失去了一张正常的人脸。走在维权路上的小贝发现,像自己一样对美容手术效果不满意的年轻朋友有很多,不少是因为年少轻率才被美容医院“设套”了。

做了美容起纠纷

2017年7月6日,是让小贝悔恨终生的一天。小贝经常光顾市区一家服饰店,在店里认识一个女的说在金华芘丽芙医院做过鼻梁美容。在对方的热情相邀下,小贝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了芘丽芙医院。负责接待的咨询师展示了许多美容前后的对比照片,并推荐了配套美容贷款服务。

芘丽芙院方提供给记者的手术说明显示:小贝选择的是"萝莉C套餐"(眼综合+鼻综合+全脸脂肪填充),总计消费89800元。眼睛+鼻子由蒋医生操作,脂肪填充由洪医生做,术后拆线小贝就开始后悔表示不满意,觉着鼻孔外漏严重,男朋友也要求她取掉假体。院方告知小贝鼻部还处于肿胀恢复期最好别取假体,但小贝坚持要取,每天在医院手术室、病房“现身说法”,影响医院正常营业,医院在2017年8月14日免费为小贝取出假体。

美容手术效果不满意 美容竟然变毁容? 按照小贝的说法,自己的美容项目可以说是彻底失败的。如鼻子术前要求自然,术后却成了夸张的欧式鼻,迫不得已取掉后又成了“猪鼻子”。对于小贝的表述芘丽芙美容医院并不认可,该院强调所有手术都已经告知风险,专业医师操刀的手术也是成功的。但因为小贝个人出尔反尔,医院本着提高顾客满意度的考虑给予人道主义补贴2万元,并于2017年8月22日签订协议。在该协议上载明:双方确认治疗期间,医院的一切诊疗行为均严格按熙国家医疗行业的诊疗规范准确操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没有任何医疔事故方面的过错,且及时提醒顾客如何做好术后护理。小贝在收到医院支付的2万元人民币后,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甲方贵任,协议生效后小贝不再向医院提出其他任何条件与要求。

时隔一年后,小贝越想越不甘心,她觉得自己的一生都被这一次美容经历害惨了。2018年9月她再度找到医院协商,芘丽芙医院负责人同意提供免费修复,但小贝要求医院书面承诺保证鼻梁修复后一定会满意,院方认为这个标准无从认定而拒绝。

双方各执一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医疗美容纠纷呈现高发状态,产生的原因有医院方面的也有求美者本身的。除了一般医疗纠纷涉及的因素,如技术、材料、设备、服务、医生和护理人员的资质等外,还有作为一个“造美行业”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就是因为审美观念的不同而导致的求美者对手术效果的不满意。

美容手术效果不满意 美容竟然变毁容?业内人士分析,导致医疗美容纠纷可能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求美者的心态,有些人是冲动型消费,做的时候就不理智。其次是对整形后的期望值过高,例如有些消费者开口就要求整成明星的鼻子,完全没有考虑是否跟自己的五官、脸型比例协调。再次是医生和求美者对“美”的看法不一样,有个“度”的问题,如本文中小贝认为自己的整形项目是失败的,而医院却坚持规范的手术已经达到美容标准。

小贝认为医院存在“逼单”行为:自己是被“洗脑”后才鬼使神差办了人生的第一次贷款,做了一个愚蠢的整形决定,结果美容成了毁容。她回忆术前沟通只有几分钟,之后就被麻醉做了手术,医院的流程就是为了完成手术收到钱,根本不注意“病人感受”。芘丽芙医院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求美者对医疗手术的风险性、复杂性缺乏了解,比如一些人手术后会出现局部肿胀,求美者凭此就认为手术失败了。求美者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心里产生猜疑,手术后就找各种借口补偿引发纠纷。对医院来说,本着“顾客满意度第一”的服务宗旨,当初为了维护医院声誉给了小贝补偿,现在院方已经固定了小贝的相关言行证据,并保留诉讼权利。

私了后反悔法院支持吗

医疗纠纷是可以和解的,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医患进行沟通,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达成共识后签订和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但是协议履行一年后,小贝也已经收到2万元钱再主张赔偿是否能够得到法院支持?金华世纪君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陆佳认为,根据《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通常认为,正常状态下的医患关系应视为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对象。医疗纠纷发生后,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或者通过行政部门调解达成协议,应认定该协议的效力。因此,只要是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医疗纠纷调解后反悔是不可以的。

在很多情况下,医疗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私了却矛盾不止。陆佳提醒市民最好通过申请行政部门调解达成协议,这样的协议相对更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常见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看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往往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否则专家会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和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是一样的。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 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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