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互毆處罰實用程序錯誤,現向檢察院提起公訴

高架互毆處罰實用程序錯誤,現向檢察院提起公訴​ 紅色轎車駕駛員在城市快速路上追逐別克商務車,將別克車別停和別克車駕駛員發生鬥毆事件被黃埔警方處以十五日行政拘留使用程序錯誤,其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應實用刑事處罰,故向檢察院提起刑事訴訟。

別克車駕駛員在城市快速路上停車被黃埔交警處以罰款200記6分處罰,實用程序不當,其行為不是故意停車,而是被紅色轎車別停應屬於應急停車,故沒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應撤銷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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