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噴漆、騷擾親屬……這些「軟暴力」催收應該收手了!


恐嚇、噴漆、騷擾親屬……這些“軟暴力”催收應該收手了!

近年來,部分職業討債人員開始以上門“談心”、貼身跟蹤、蹲守,張貼大字等方式,通過“軟暴力”來討債。

軟暴力犯罪以有形的硬暴力為後盾,以強硬的態度、威脅的言語對他人進行恐嚇;長期滋擾他人生產、生活;集體展示黑惡勢力的組織力量、標識,暗示自己具有一定的黑惡勢力背景;通過組織或僱用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被害人或影響輿論監督和公眾知情權。

那麼,這種所謂的“軟暴力”是否構成犯罪呢?

01

不能忍受的“軟暴力”催收

做建材生意的奇某,起初由於資金週轉出現問題,他在網絡平臺借款2萬餘元應急。一週後,奇某的資金依然沒有到位,財務人員建議他辦理續期。之後的3個月裡,奇某先後從12個財務處借錢續期,欠條的金額達到16萬餘元,實際拿到手只有7萬餘元,但奇某前前後後還了24萬元的“利息”。

像奇某這樣的受害人還很多,他們不得不忍受著不法分子的“軟暴力”催收手段。據瞭解,起初催收人員對借貸人及其通訊錄中聯繫人通過短信、電話轟炸,對其進行侮辱、恐嚇。據受害人講述,本人和親屬不停地收到垃圾短信,騷擾電話響一聲即掛斷,每次連續幾個小時。

催收人員還給受害人所在單位打電話催收,同時將PS後的受害人照片發給本人及其親友,如黃色圖片、冥照、棺材、骨灰盒等。照片上顯示受害人欠錢數額及其聯繫方式等個人信息,並加有侮辱受害人本人、詆譭其父母的文字。

一些受害人無法忍受各種催收手段,乾脆換掉手機號碼,甚至給親戚朋友也換了號碼。有的受害人受不了各種“軟暴力”催收,不得不賣掉家裡的房子。

恐嚇、噴漆、騷擾親屬……這些“軟暴力”催收應該收手了!

02

驅趕員工、張貼大字

吳某為了向被害人宋先生討要高息欠款,多次糾集他人至宋先生經營的房產中介公司,以噴漆、驅趕員工、口頭威脅等方式干擾公司正常辦公。

被害人宋先生說,2016年8月1日,他因資金週轉問題,需要15萬元資金,來到“廈門亨大投資公司”,找到該公司吳姓負責人,向他借款15萬元,但宋先生實際拿到手的只有11.7萬元。

在宋先生決定向吳姓負責人歸還全部本金時,卻被告知有兩期還息違約,要求每日追加超期還息。當時,宋先生認為不合理,拒絕歸還這部分追加款。

隨後,吳姓負責人及其下屬吳某等人多次打電話威脅宋先生及其家人。吳某還帶著一群人到宋先生的店裡,往外驅趕員工,還在店裡到處張貼“欠債還錢”的字樣。

恐嚇、噴漆、騷擾親屬……這些“軟暴力”催收應該收手了!

03

廈門首起將“軟暴力”討債行為認定為尋釁滋事

警方查明,廈門亨大投資有限公司長期從事小額貸款業務並收取高額利息,公司組織員工成立催收部專門向債務人上門催討高額利息,被告人吳某系公司催收部負責人,被告人陳某鵬、吳某、劉某平是催收部成員。

從2016年起,該團伙長期不間斷地對債務人使用上門騷擾、噴漆、堵門鎖、跟蹤、騷擾親屬等“軟暴力”方式催討高額利息,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嚴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廈門市湖里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該案犯罪集團的相關成員以該犯罪集團的名義,為該犯罪集團的利益多次結夥任意毀損、佔有公私財物,情節嚴重,對吳某、陳某鵬等聚眾鬥毆、尋釁滋事一案進行宣判,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5年6個月、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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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跟蹤、以電話或者上門噴漆的方式滋擾債務人及其親屬,這些行為並未明確體現於尋釁滋事罪的條文之中,難道就不能認定為犯罪嗎?

但這類行為的社會危害性非常明顯,對社會管理秩序這一刑法保護的客體之侵害也極為嚴重,因此,應當納入刑事處罰的範圍內。另外,將此類“軟暴力”行為認定為尋釁滋事犯罪,完全符合刑法相關規定的立法原意和解釋方法。

恐嚇、噴漆、騷擾親屬……這些“軟暴力”催收應該收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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