噴漆、騷擾、恐嚇……用如此手段索賭債,河北一惡勢力團伙獲刑

近日,河北井陘縣法院對涉嫌敲詐勒索犯罪的孫某、王某黃等4名被告人進行了審判。

惡勢力團伙用軟暴力催債

經審理查明,2015年以來,被告人孫某糾集王某黃、康某(另案處理)等人,逐步形成惡勢力團伙,在石家莊多個地下賭場向參賭人員放高利貸,然後採取在借款人家門口噴漆、騷擾借款人親屬、滋擾、恐嚇等軟暴力方式,先後向劉某、李某、王某等催要賭債。

2017年11月初,被告人孫某、何某在石家莊市友誼大街一地下賭場向張某放高利貸共計18萬元。11月28日下午,何某、孫某糾集王某明、韓某(另案處理)、王某黃、康某對張某家採取拍門、堵門、斷水等手段追索賭債,受害人及家屬多次報警,直到兩天後張某償還了何某、孫某5萬元後,何某等人才結束追索行為。

2018年春天,被告人孫某與其哥哥孫某某(另案處理)在石家莊市新華區一樓內經營賭場,負責招攬客人收取提成。他介紹安排被告人王某黃、康某來賭場工作,配發對講機,負責看守通往賭場的一、二樓鐵門,甄別進入賭場人員等工作。3月29日,孫某被井陘警方抓獲。

涉事4人均獲刑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何某、王某黃、王某明以索取非法債務為由,採用恐嚇、滋擾、糾纏、鬨鬧等手段,嚴重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其中,被告人孫某、王某黃參與作案4起,被告人何某、王某明參與作案1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孫某明知他人開設賭場,仍為賭場招攬客人收取提成,其行為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孫某、何某在各自參與的尋釁滋事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黃、王某明系從犯。

被告人孫某自2008年以來曾因犯盜竊罪和賭博罪4次被判刑,在有期徒刑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4名被告人均自願認罪、有悔罪表現。被告人何某積極賠償被害人張某經濟損失並取得諒解,在量刑時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依法對其實行社區矯正。

近日,法院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分別作出判決:

被告人孫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

對犯尋釁滋事罪的被告人王某黃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何某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王某明判處拘役六個月。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劉冉 通訊員李忠勇 甄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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