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职凤岭、李威!欢迎大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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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法院失信曝光台」失信被执行人职凤岭、李威!欢迎大家举报!

执行法院:获嘉县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职凤岭、李威

身份证号:职凤岭4107241980****5069

李威4107241977****0010

家庭地址:均为获嘉县城区城关镇胜利街21排1号

执行内容:原告李清秀起诉被告职凤岭、李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获嘉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0724民初25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限被告职凤岭、李威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归还原告李清秀借款本金5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被告职凤岭、李威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清秀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获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截止目前仍未履行。获嘉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职凤岭、李威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的,请立即向获嘉县人民法院举报。

(获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财产举报电话:0373-452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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