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法論的策略因子

在方法論四大方面之方法中,有一個方法因子,或者說策略因子的問題,本篇論述一二。

何為策略因子?我們知道,方法是分步驟的(關於方法的步驟這個討論,參看2016年的相關文章),也就是說,當我們執行方法的時候,是一步步來的,一步步執行的。就像我們走路一樣,假設路是方法,目的地是目標,那麼我們要達成目標,是一步步走過去的,走路即方法論的執行。而同時,這條路,比如某個樓梯,都是固定好了每個臺階的,那麼,我們每一步邁到哪裡,都要根據臺階要求來,而不能亂邁,比如說,你不能邁到臺階一半放腳吧,那樣肯定會受傷,到達不了目的地了。在這裡,臺階,就是我們說的策略因子。

再比如說,炒菜。假設炒菜的方法分為幾個步驟,第一步,刷鍋,第二步,洗菜,第三步,切菜,第四步,鍋裡放油,第五步,放菜,第六步翻炒,第七步,出鍋。在這裡,我們要執行某一步,首先必須這一步的客觀條件滿足,策略因子存在才可以。比如說,我們要執行第四步,需要的一個客觀條件,就是鍋幹了,第七步出鍋,需要的一個客觀條件是菜熟了。如果在這些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去執行相應的步驟,那勢必無法達成我們的目標。在這裡,這些客觀條件,就是我們的策略因子。

也就是說,我們的方法論執行,必須在相應的策略因子存在的條件下去執行。如果相應的策略因子不存在,貿然執行,勢必慘敗,達不成我們的方法論目標。

另外,很多時候,很多方法論的方法,其策略因子並不是一個的,而是多個的。在這種情況下,就必須等待所有的策略因子都存在了,才可以執行,缺少一個去執行某個方法步驟,結果勢必是失敗。比如說,我們以前的時候蓋房子的方法,需要水泥、磚石、磚瓦這三個方法因子。在我們要執行蓋房子這個策略的時候,必須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可以,必須都具備,不能缺一個。如果缺少一個貿然去執行方法,就會出問題。比如,只有磚石,沒有水泥條件下開始蓋,那建出來的房子,風一吹就倒了。也就是說,必須在策略因子系統齊全的條件下去執行策略,缺一個都不行。

第三,策略因子必須正確才行,所謂的正確,就是出現因子執行策略以後,最終達成方法論的目標,即這些因子下,策略是有效策略。比如,小明的目標是找一份好工作,策略因子是太陽落山就去找,顯然在這個策略因子下,是找不到的,太陽落山以後,企業都下班了,去哪找呢?

方法論的策略因子是重要的,是根本的,是關鍵的,策略因子在某些情況下就是時機,在我們執行某個方法步驟的時候,一定是時機成熟然後執行,時機不成熟,策略因子不具備不齊全貿然執行,勢必傷痕累累,難以而且一定是無法達成我們的目標。所以,必須找全我們的方法需要的客觀策略因子,當著執行方法的時候,必須在策略因子完全具備存在的條件下去執行,在這裡,策略因子是客觀的而不是我們主觀的,是客觀上的存在。如果找不全相應的策略因子,那就是一個無效策略,是一個錯誤的方法,勢必達不成我們的目標,而且極大可能會把我們引向深淵。如果找全了,有效策略也構築出來了,卻因為種種主客觀原因,在策略因子系統不具備的情況下就執行策略,時機不成熟就貿然去做,一樣會特別失敗。

方法是分步驟的,方法的執行是嚴格一步步來的,方法的每一步執行需要客觀條件,必須在每一步相應的條件因子正確具備存在齊全的條件下去執行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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