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曝光」午高峯醉駕太猖狂,交警嚴查嚴處沒商量

「微曝光」午高峰醉驾太猖狂,交警严查严处没商量

9月13日,三門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義馬交警大隊市區中隊民警在午高峰執勤時查獲一名醉酒駕駛豫MFK938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的駕駛員朱某某。大中午就醉酒?原來是昨天晚上喝大了,宿醉!

13日上午11時43分,朱某某駕駛豫MFK938號牌小型普通客車沿鴻慶路由南向北行駛,行駛至鴻慶路與千秋路紅綠燈處等紅燈;信號燈變綠後,朱某某駕駛的機動車在坡地起步時熄火了,朱某某嘗試多次起步總是熄火,跟在朱某某後面的機動車越堵越多,道路已經出現堵車現象;執勤民警發現異樣後,立刻前去查看情況。

民警走到朱某某的車窗旁,卻從朱某某身上聞到了一股酒氣,民警詢問朱某某是否喝酒,朱某某說:“我沒有喝酒,我是昨天晚上喝的。”民警拿來酒精檢測儀欲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朱某某不配合,民警依法告知朱某某將帶他到義煤集團總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朱某某一聽要去醫院抽血化驗,立馬改口:“我配合,我配合。”朱某某這一張口,民警便聞到了更濃烈的酒精氣味,立即對其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

通過呼吸式酒精檢測發現,駕駛員朱某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121.5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朱某某說,昨夜他與朋友晚上19時許到路邊攤擼串,喝了1瓶老村長白酒,喝完23點多。他與朋友又回到他家裡喝了7瓶嶗山啤酒,倆人喝到凌晨3點鐘結束;他朋友走了以後,朱某某也休息了。早晨起床後,朱某某給孩子買完早餐,在他家裡休息了會,上午就準備開車去醫院看望他朋友;朱某某雖然覺得暈乎乎的但是尋思喝完酒睡一覺就沒事了,便駕駛著麵包車去醫院了。

由於朱某某體內酒精含量已達到醉酒的標準,民警依法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朱某某涉嫌醉酒駕駛的違法事實一旦確定,民警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朱某某處以6個月以下拘役、5000元以下罰金、其駕駛證也將被吊銷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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