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賴」被懸賞嫌丟人,要求其父母代還

一“老賴”被懸賞嫌丟人,要求其父母代還

“法官,我願意替我兒子償還謝某的借款5萬元,對於他之前逃避執行的態度,我替他向你們道歉,請你們將他的失信名單和懸賞公告都撤銷了吧,麻煩你們了?”在得知兒子的懸賞公告被張貼在村委會時,2018年9月19日,失信被執行人劉某的母親何某,心急如焚地趕到蘆溪法院執行局,對執行法官說出了這番話。

2016年10月8日,劉某因資金週轉需要,向謝某借款5萬元,出具了借條,並約定了還款期限。但到了約定時間,劉某卻拒不還款,並銷聲匿跡,謝某無奈之下遂將其訴至法院。蘆溪法院依法判決劉某償還謝某本息共計6萬餘元。判決生效後,被告人劉某仍不見蹤跡,謝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依法向劉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但未果,經向劉某家屬瞭解,劉某已到外地務工,下落不明。2018年8月,法院依法將劉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並將劉某的懸賞公告張貼到其所在的鄉鎮和村委會。

一“老賴”被懸賞嫌丟人,要求其父母代還

懸賞公告的消息被曝光後,傳到劉某的家屬和遠在外地的劉某耳中,這讓劉某倍感壓力,一方面,家境一般的劉某父母為這事在村裡抬不起頭來;另一方面,劉某感覺自己在村裡顏面掃地,劉某便打電話回家希望父母代為償還債務。

2018年9月19日,湊足5萬元的劉某母親來到法院與申請執行人協商,申請執行人謝某同意放棄利息12000元,僅要求履行5萬元本金即同意以執行完畢的方式結案。履行義務完畢後,執行法官依法將劉某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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