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米脂「4.27」故意殺人案罪犯趙澤偉被執行死刑

央視網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7日上午,米脂縣“4.27”故意殺人案罪犯趙澤偉在陝西省米脂縣被執行死刑。2018年4月27日,陝西省榆林市米脂縣第三中學校外發生砍人事件,致21名中學生死傷,其中,9人死亡、4人重傷、7人輕傷、1人輕微傷。


陝西米脂“4.27”故意殺人案罪犯趙澤偉被執行死刑


2018年7月10日,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趙澤偉故意殺人一案,並當庭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趙澤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於8月2日複核終結,裁定同意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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