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被执行死刑

央视网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7日上午,米脂县“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在陕西省米脂县被执行死刑。2018年4月27日,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第三中学校外发生砍人事件,致21名中学生死伤,其中,9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1人轻微伤。


陕西米脂“4.27”故意杀人案罪犯赵泽伟被执行死刑


2018年7月10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并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泽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8月2日复核终结,裁定同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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