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男子喝早酒撞傷行人 再查發現竟還毒駕

我們都知道,酒駕、醉駕及毒駕都是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輕則罰款扣證,重則受到刑事處罰。還是有一些駕駛員去觸碰這條“高壓線”。日前,隨州交警事故處理民警在交通事故處理現場查處駕駛人不僅酒駕還涉嫌毒駕。

當日10時38分,隨州交警四大隊接到110指令稱,在白雲湖地稅廣場附近,一輛三輪摩托車與行人相撞,造成行人受傷。

接到指令後,民警迅速出警趕往事故現場。到達現場後,民警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在事故現場對三輪摩托車駕駛人嚴某(男,38歲,曾都區東城人)進行酒精呼氣檢測,發現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6.2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查詢,發現嚴某持有摩托車駕駛D證。

現場勘查時,民警發現嚴某有氣無力,精神恍惚,有吸毒嫌疑。將其傳喚至大隊對其進行毒品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其尿液氯胺酮含量呈陽性。面對檢測結果,嚴某如實告訴了民警,自己早上在家裡吃飯期間喝了酒,幾天前又在某客房內吸食了麻果。

辦案民警及時固定相關證據,依法對嚴某酒駕、毒駕違法行為合併給予罰款2500元、註銷其駕駛證,並處行政拘留7日處罰。並將涉嫌吸食毒品案件移交至曾都區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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