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电诈人员子女禁读公办学校,涉嫌违法

据媒体报道,2016年,“徐玉玉案”将安溪推上风口浪尖,随之,安溪召开千人大会,以雷霆之势重拳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取得明显成效。但短短一年,安溪又被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列为“赴境外诈骗窝点作案人员流出地重点整治地区”,电信诈骗犯罪滋生的土壤仍然存在。

9月18日上午,安溪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赴境外诈骗流出地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誓师大会。此次千人大会,目的就是要动员安溪全县上下,进一步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热潮,并对电信诈骗犯罪进行全面打击,确保取得对黑恶势力,特别是电信诈骗犯罪的压倒性胜利。

誓师大会上提出“五个一律”:一律拆除赃款建房、追缴涉案款项;一律不允许子女就读公立学校;一律停止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坐动车、坐飞机、住宾馆等高消费行为;一律停止县级所有政策性补贴及向上项目补助申请。

律师观点:电诈人员子女禁读公办学校,涉嫌违法

该报道在网上引发网友热烈讨论,“一律不允许子女就读公立学校”引起很大争议,这种“株连式”的做法是否合法呢?知名刑辩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梁雅丽表示,未成年人的权利,是受我国法律严格保护的人群,不能因为其父母涉嫌违法犯罪或是其他道德品行上的问题,或者是经济的贫困等因素,而对这些未成年学生进行歧视性教育,这违反了未成年人获得公平平等教育的权利。

当地政府不仅不应该将涉嫌犯罪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拒之公立学校之外,相反,更应该加强对这些学生的教育和帮扶,增加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深刻认识到父辈所犯下的过错,认识到电信诈骗的危害性和违法性,通过刻苦的学习、正确的择业、努力的工作来获得合法的收入和报酬,以避免重新走上父辈的电信诈骗犯罪之路。

电信诈骗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是未成年人的父母被判刑入狱,必定给家庭带来沉重打击,面对这种家庭结构的突变, 未成年子女的承受能力最为羸弱。 世人的冷漠无情,又像一把无形的杀人刀,给他们扣上了 “有罪的光环”。

这些孩子在受打击、歧视、不公正、教育缺失及经济状况不佳等种种问题的困扰下,容易出现生理、心理畸形发展,甚至易走上人生歧途。

当地政府在打击电信诈骗分子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对未成年子女所带来的影响,否则,未成年人子女就容易出现被拐卖、贩卖、强奸或被迫卖淫等,或者由于缺乏抵御外界不良诱惑的能力,逐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这很可能形成恶性循环,出现罪二代、罪三代,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这个时候,政府、学校、社区、亲属和老师对他们的积极帮助和特别保护就显得格外需要和迫切。

为了减轻这些孩子的身心压力和社会对他们的歧视, 使他们正常地成长,必须对他们进行必要的保护以减少孩子们生活上的压力、教育上的偏差,降低犯罪的概率。

律师观点:电诈人员子女禁读公办学校,涉嫌违法

律师简介:梁雅丽律师,资深刑辩律师、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辩八杰”之一。北京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委员会委员、法制晚报刑事辩护研究中心主任、法制晚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主任、法制晚报首席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先后荣获《方圆律政》“2014年度刑辩律师”称号、中国企业报“2017助力金融风险防范人物”大奖、法制晚报2017年度刑辩律师大奖、2017年度公益普法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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