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称按工龄竞聘合理吗?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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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事情非常多,但能推行,证明有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1、职称按工龄竞聘的合理和不合理的地方:合理的地方,同等条件下工龄长的先竞聘,肯定是合理的,毕竟工作年限和个人待遇是密切相关的,也是法法规规定和管理条例所认可的。但不同条件下,工龄优先,或者工龄所占的比重过大,虽然不合理,但也有可行性。如果将工龄作为唯一的、最重要的依据,显然不符合规定,也不合理。

2、按岗位和职务竞聘:由于管理岗位也可以设置三分之一的专业技术职称岗位,因此,如果按管理岗位优先,有职务的人员优先,肯定也是许多事业单位普遍采用的一种方式。合理的地方在于,组织人事任命,是全面考核、选优拔尖,得到组织认可的,应该是最优秀的,优先竞聘职称合理且合乎习惯。

3、其它:按学历竞聘、按绩效竞聘、按现职称年限竞聘、考聘等,这些不同的职称竞聘方式,都有它的合理性,也有不合理的地方。

职称竞聘的基本原则,由人事和行业主管部门确定,比如人事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基本标准条件》,人事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师、会计等职称评定基本条件等,都是规定了参评的基本条件和标准要求,具体如何操作,权力已经下放,由省、市、县各级具备条件的评聘单位,和高校、设计院、研究所等具备评聘条件的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实施细则等,制订出自己的评聘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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