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考核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有問題的要限期整改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考核管理,促使機構建設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水平,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開展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首次考核和複核工作的通知》,並制定、印發了《全省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首次考核和複核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按照《方案》,首次考核和複核範圍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及所轄縣(市、區)首次考核和已通過首次申請考核且期滿3年的建築施工安全監督機構。

《方案》規定,各設區市安全監督機構統一報送所轄區申請首次考核和複核的安全監督機構申報材料;對首次申請考核的安全監督機構,由省安監辦進行實地考核;對期滿3年申請複核的縣級安全監督機構,由各設區市負責實地考核,省安監辦進行抽查。

首次考核和複核時間為2018年10月-2019年8月,共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2018年10月-2018年11月),各設區市安全監督機構統一收集整理和審核所轄區申請首次考核和複核的安全監督機構申報材料;第二階段(2018年12月-2019年2月),各設區市安全監督機構對所轄區首次考核和複核的安全監督機構進行實地考核,並督促未達標的安全監督機構進行整改;第三階段(2019年3月-2019年6月),省安監辦對首次申請考核的安全監督機構進行實地考核,對複核的安全監督機構進行抽查;第四階段(2019年7月-2019年8月),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對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各安全監督機構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方案》要求,各安全監督機構針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建立臺賬,專人負責,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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