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統治者爲何嚴禁戲劇?

風繼續吹


首先申明一點,清朝可沒有禁止演戲,是對戲曲進行過嚴格的限制。

我來給大家說說這個過程,大家不要笑,也不要以為我說這些有什麼目的。我什麼目的都沒有,僅僅是說歷史事實。



中國古代戲曲從元朝開始逐漸走向繁榮,究其原因,是元朝的選官科舉制度與以往不同。元朝比較喜歡那些實務操作能力比較強的官員,擅長搞意識形態工作的知識分子們就吃不開了。元朝的統治階層既不要你侃侃而談,揮斥方遒,更不怕你一死諫君王,他們只看你能不能辦好手頭的事情。

這很糟糕,風花雪月賺不到票票,很多下筆若有千言,胸中實無一策的讀書人就必須另尋出路。吟風弄月賣詩肯定不行,在當今的頭條都吃不開,更別說當年的元朝了。

寫劇本不錯,這個拉粉多,收益高。現在寫劇本很賺了,是知識分子,當年那是被嗤之以鼻的事情。

有了劇本就排戲,開現場表演,最賺錢了,到今天也很賺錢。漢、蒙、色目等各個民族都喜歡,每到一處,都有接機的粉絲,熱淚盈眶,和贊助方訂合同,陰陽兩份,發財了。元朝“法失於寬”,基本上不管,也沒有小崔爆料。

電影、電視流行之前,戲曲才是中華大地上流傳最廣的娛樂形式。時間久遠,影響深,受眾廣,喜聞樂見。

到了清朝,戲曲業更加發達了。從業人員大批增加,增長速度很快,在很多戲曲演員比較集中的城市,還建立了“梨園公會”。

這就是“演藝圈”。



戲曲在清朝是非常流行的,非常受歡迎。有錢人家和達官貴人辦婚喪喜慶、宴請貴賓,兒孫考上重點大學什麼的,都要請戲班子來演上幾場戲助助興。

乾隆皇帝也是個戲迷,他不但愛看戲,還曾經讓大臣編寫過“節戲”和“宮廷大戲”,還創立了宮廷演戲的制度,“月令承應”與“慶典承應”。

什麼是“月令承應 ”呢?

又稱為“節令承應戲”。一年內各個節令,比如元旦、立春、寒食、中秋、重陽、除夕等等,都有規定好的劇目。

元旦承應,演《開筵稱慶》、《祥曜三星》等;立春承應,演《早春朝賀》;上元承應,演《燈月交輝》;七夕有《銀河鵲渡》,中元有《佛旨渡魔》,中秋有《丹桂飄香》等……

“慶典承應”顧名思義,就是慶典上演出的劇目了,名字都比較吉祥,比如《天官祝福》、《長生祝壽》、《萬福雲集》、《祝福呈祥》、《太平祥瑞》等等。

乾隆很喜歡看戲,但他也禁戲和限戲。

乾隆四十年,乾隆皇帝看了《喜逢春傳奇》的劇本,他覺得有問題。

貴圈太亂!”

這部戲裡有很多“不法字句”,於是,乾隆諭令地方官“查明所有紙本及板片,概行呈繳”,開始禁戲。



一、對演出內容嚴格審查。

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上諭:

“因思演戲曲本內,亦未必無違礙之處,如明季國初之事,有關涉本朝字句,自當一體飭查。”

要求各省督撫:“再查崑腔之外,有石牌腔、秦腔、弋陽腔、楚腔等項,江、廣、閩、浙、四川、雲貴等省皆所盛行,請敕各督撫查辦。”

乾隆總共禁了大約三百出戲,非常嚴格,涉及內容多,地域也廣。

到了同治年間,江蘇巡撫丁日昌也搞過禁戲,主要是查繳“淫詞唱本”,當時流行於江南地區的各種摺子戲和其它表演形式,如灘簧、花鼓、彈詞、五更調、鮮花調、碼頭調、河船調等,都要查,發現問題就要禁。

我們優美的《十八摸》、《小姑聽房》就是在那個時候被禁掉的。

比如以下這段:

軟玉溫香滿懷抱,呀, 劉阮到天台,春至人間花弄色,柳腰款擺,花心輕折,露滴牡丹開。”

“蘸著些兒麻上來,魚得水和諧,嫩蕊嬌香蝶恣採,你半推半就,我又驚又愛。檀口搵香腮”。

清朝妨礙演戲自由,真是禍害我中華三百年!



道光年間,官員徐時棟大言不慚:

場上竊玉偷香,則觀者淫心生;場上巧偷豪奪,則觀者貪心生;場上任氣力爭,則觀者鬥心生;場上使智用巧,則觀者詐心生。反而是演忠孝節義之事,則觀者之良心不覺而自動矣”。

“一切如《水滸傳》、《說唐》、《反唐》諸演義,並禁絕之。已習者,不得復演。未習者,不許復學。

這就是說,那些造反的,武打的,談戀愛的節目內容,都不讓演了。

王實甫的《西廂記》,湯顯祖的《牡丹亭》,洪昇的《長生殿》,孔尚任的《桃花扇》也都在被禁之列。

理由是:

“《西廂記》、《玉簪記》、《紅樓夢》等戲,近人每以為才子佳人風流韻事,與淫戲有別,不知調情博趣,是何意態,跡其眉來眼去之狀,已足使少年人蕩魂失魄,暗動春心,是誨淫之最甚者。”

當然,《延禧攻略》、《如懿傳》和《雍正王朝》也被禁了。


主要是為了防止老百姓遭到不健康的娛樂節目的毒害。



二、除了禁,還加強了審核制度。

乾隆特別交待地方督撫,對“有應刪改”的戲曲,“務為斟酌妥辦”,並且“粘籤解京呈覽

”。

感覺這種方式挺熟悉的。

徐時棟還提出了一整套非常有建設性、針對性的戲曲創作指導意見:

曲藝節目要有正能量,“以忠孝節義為主”,涉及“山海之荒唐,鬼怪之變幻”的劇情,“要以顯應果報為之本”。如果有“忠臣義士之遇害捐軀者,須結之以受賜卹、成神仙”,有“亂臣賊子之犯上無道者,須結之以被冥誅、正國法”。

這就對演出內容提出了指向性,“要反三俗”,正面引導群眾。

對演出內容有限制,對演員身份也有限制。



三、嚴禁軍隊官兵演戲。

雍正說過:“八旗為國家之本,時廑朕懷。”

有些官兵沉迷於演藝,甚至扮作戲子登臺演唱,嚴重違背了規定。朝廷就採取了嚴格的懲治手段,

“如有登場演劇人等立時驅逐,不準容留,並委印防章京,嚴密訪察,各營兵丁有無扮作戲劇情事。”

“凡有戲班人等俱著立時攆逐出境,令其各歸內地謀生,毋須逗留。”



四、還嚴查官員沉迷於戲劇,不允許那些官員們進娛樂場所。

嘉慶時期,“著步軍統領衙門五城巡城御史,於外城開設酒館戲園處所,隨時查禁。如果有官員等,或改裝潛往,或無故於某莊遊燕者,據實查參,即王公大臣,亦不得意存徇隱。”

所以說,清朝是允許演戲的,但對演出的各個方面都進行過嚴格的審查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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