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西安地铁贪腐窝案细节:三家国企项目经理提180万元公款行贿

日前,原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王志强涉嫌受贿一案有了最新进展。

曝西安地铁贪腐窝案细节:三家国企项目经理提180万元公款行贿

据《经鉴》了解,被判五年有期徒刑的王志强,被认定受贿总金额220万元,其中180万元由涉案的三家国企项目经理贿送,而“贿银”全部是公款。

细节还显示:中铁十八局项目经理杨某为感谢王志强在西安市北客站项目上的帮助,将80万元现金装两个纸箱子里,分两次送给了王志强。

  • 80万元现金装纸箱行贿

资料显示:2007年至2017年期间,王志强担任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

经法院认定,在此期间,其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众和市政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标监理合同,协调解决地铁施工过程中房屋拆迁、热力管线改迁、临时变压器安装、自来水管线改迁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20万元。

而这些受贿款,王志强基本用来购置房产、车辆以及日常花销,其中还包括为在北京工作的儿子全款置办房产。

针对上述事实,王志强供认不讳。王志强供述说:2007年12月,中铁十八局中标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铁路北客站至张家堡站土建工程施TJSG-1标段工程,该工程由中铁十八局三公司项目经理杨某负责。2008年,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草滩东一村房屋拆迁、热力管线改迁和临时变压器安装等问题影响施工进度。

为快速解决问题, 杨某找到王志强希望其能帮忙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随后王志强先后多次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召开协调会,使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陆续得到解决。

2009年元月,杨某到王志强家附近,送给他一个装有40万元现金的纸箱子,感谢他在北客站项目问题上的帮助,王志强客气了一下就收下了。大概过了一个星期左右,杨某又在王志强家附近送给他一个装着40万元现金纸箱子,说了同样感谢的话。

王志强收取的这80万元其中的60万元交给在北京工作的孩子用于购房,其余20万元存入他或妻子王慧萍的银行卡账户内。

值得注意的是,杨某送给王志强的钱实为项目部的公款。时任中铁十八局三公司项目部财务主管李某证实说:2009年1月,西安北站项目部经理杨某让他尽快准备80万元现金用于工作协调。他先后两次从华夏银行提取两笔49万元现金,将其中的18万元作为库存现金,剩余的80万元分两次各40万元交给了杨某。

为补足现金库存,财务部以借款方式从四家施工队收取现金80万元,随后项目计划部将80万元以计价方式虚列为工程成本费,由财务部陆续以工程款形式支付给施工队。

  • 国企项目经理送“贿银” 全部是公款

挪用公款行贿的并非只有中铁十八局一家。2009年12月,中铁九局中标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二号线会展中心至韦曲南段D2TJSG-26标段工程土建施工,该工程由中铁九局项目部经理李某负责。

2010年,由于征地款补偿不到位导致村民集体阻工以及自来水管线改迁问题影响施工进度,李某遂找到王志强帮忙,王志强均予以协调解决。

为表示感谢及希望继续得到王志强的关照, 2010年春节前的一天,当时的项目部经理李某来到王志强的办公室表示感谢,临走时留下了两个黑色袋子,里面一共装了50万元现金。

王志强将这50万元在家里放了一段时间后,用其中的30万元购买了一辆丰田RAV4车,剩余的钱存入了他和妻子的银行账户。

而李某送出去的这50万元“贿银”同样是项目部公款,不过唯一的不同的是,先是由项目部三家协作队伍先期垫付,以后在合同验工中补充。后来,项目部财务以虚列的工程量将50万元陆续给了协助单位。

中铁十九局集团项目部经理王某,也是用公款来行贿。2009年12月,中铁十九局集团中标西安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二号线会展中心至韦曲南段D2TJSG-22标段工程土建施工,该工程由中铁十九局项目部经理王某负责。

王某在一次施工现场会上认识了地铁办副主任王志强。后来该项目部在土建施工D2TJSG-22标段中遇到了三爻站管线拆改迁问题,严重迟滞了施工进度。

为此,王某在2010年年底的一天,到王志强办公室和王志强说了一下工程方面的事情,临走时将一个装有50万元现金的袋子留下,并对王志强说希望王志强帮助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经过王志强的协调,存在的问题陆续得到解决,保证了合同工期。

这50万元同样是项目部的公款。时任中铁十九局西安地铁二号线项目部财务主管邢某表示, 2010年11月份,王某让他准备50万元,具体干什么没有告诉他,他凑够50万元后交给了王某。后来他通过虚列劳务费的方式将50万元在财务账上列销了。

拿到50万元公款的王志强将钱在家里放了一段时间,后来给了儿子用于在北京购房,剩下的钱存在了他和妻子的银行账户里。

  • 地铁项目变“催命符“ 仨领导下马

捞金成瘾的王志强最终自食其果。值得注意的是,仅半年时间内,因西安地铁项目被逮捕的共有三位主任,昔日的捞金项目俨然成为催命符。

资料显示,曾任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西安地铁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西安地铁置业公司(以下简称地铁置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唐宏波,于2017年6月26日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经审理查明,唐宏波在担任西安地铁办(西安地铁)副主任(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向地铁置业总经理王某和四联智能张某等人收受各种贿赂合计人民币179.7645万元。

被抓前,唐宏波已调任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最终,唐宏波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涉案的还有杜某。资料显示,杜某被逮捕前系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9年1月至2011年5月任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设备处副处长。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电缆销售人员王某得知西安地铁公司即将招标西安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为了能给西安地铁二号线供应电缆,王某找到时任西安地铁公司机电设备处副处长的杜某,请求杜某将其代理销售的长江高科电缆推荐给西安地铁二号线竞标单位中铁电气化局进行捆绑投标,杜某同意帮忙。

后中铁电气化局将长江高科电缆有限公司列为”乙供甲控”关键设备材料电缆部分的建议制造厂商。2009年7月,中铁电气化局中标西安地铁二号线供电系统工程,该项目由西安电气化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此后,身为西安地铁公司机电设备处副处长的杜某多次利用职务之便为销售商王某提供便利。2011年1月下旬,王某在杜某居住的西安市某小区门口送给杜某40万元。最终,杜某因收受40万元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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