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定远县依托惠老政策 推动老龄事业跨越发展

定远县辖22个乡镇,一个经开区,196个行政村,62个居委会。60周岁以上老人14272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4.8%,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近年来,该县的老龄工作在省、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和安徽省民政厅关心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紧紧抓住“六个老有”工作目标,老龄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老龄工作机构不断完善。成立和调整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由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卫计局、文化局、教育局、旅游局等21个单位为成员单位,新增成员单位7个,实行成员单位目标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各尽其责。近几年来,我县着力加强老年协会建设,推进基层老龄工作的健康发展。成立了县老年人协会,老年体协、门球协会、太极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老年人书画研究会等开展老龄工作的组织机构。全县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协同互动的社会化老龄工作格局。

二、老龄事业保障制度不断健全。该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老年人医疗、生活、服务等方面实施优惠优待,不断健全养老保障制度,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有生活困难的老年人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全县共有9603名老年人享受城乡低保,其中城镇低保老年人1618 人,农村低保老年人7985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对符合低保条件、优抚条件的老年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式帮助,落实了有关政策。二是完善五保供养制度。落实了五保供养政策,目前全县五保供养对象7451人,五保户生活标准连年不断提高。2017年9月1日起,五保集中供养生活标准由人均4800元/年提高到5400元/年,分散供养生活标准由人均3300元/年提高到4740元/年。全年支出五保供养金 2500余万元。

三是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对五保、低保、优抚老人及有特殊生活困难老人开展医疗救助,给老年人排忧解难。2018年以来,获得城乡医疗救助的老年人达2605人次,投入救助资金 320万元。四是认真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1、做好老年人优待证的发放工作。近两年来,共办理老年人优待证3620个。2、高龄津贴全覆盖。从2015年开始,定远县实行高龄老人享受补贴普惠制,全县有80—89周岁21159人、90—99周岁3477人、100周岁64人,发放高龄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30元、60元、300元,全年享受高龄津贴人员24700人,全年发放高龄经费2022余万元。以上资金全部采用社会化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直接打入个人账户。3、全面落实老兵生活补助。从2011年开始,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35元的补助标准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目前,全县享受老兵补助的4836人,全年发放补助金1022万元。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一是推行形式多样的养老方式。供养和寄养相结合,对“五保户”和孤老优抚对象,按照国家政策分别到乡镇敬老院和县社会福利院实行政府供养;对家庭有赡养能力,但无人力照顾的,赡养人交纳一定的住宿费、管理费和生活费就可在养老机构寄养。

二是加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近几年,该县总投资2300余万元,重点建设和改扩建16所农村(社区)幸福院工程,解决城乡养老、托养、日间照料的养老问题。目前,在农村,定远县建有乡镇敬老院22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3个;在城市,建成1个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个乡镇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全县养老床位达5664张,基本满足城乡养老需求。三是积极谋划“公建民营”“建管分离”的新模式。针对公办养老机构人员编制难落实、服务管理粗放、护理资源不足、经费缺乏保障、床位空置率高等实际问题,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定远县依托县社会福利院改革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探索开展“公建民营”养老模式,提升养老服务水平。从2016年开始探索“公建民营”以来,现已有定远县福利院、定城镇、池河镇、桑涧镇、西卅店镇、永康镇等8家养老院实施“公建民营”。县福利院实施“公建民营”以来,在确保为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发挥兜底养老作用同时,闲置床位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使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年人享受专业化养老服务,与社会老年人享受同等服务。四是推进医养结合。出台《定远县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方案》等文件,医疗机构与所有养老机构开展了医养结合签约服务,采用养老院引进门诊,或新建医养结合养老院等方式,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实现资源共享。截止目前,全县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100%,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5个,专业医生、护士在养老机构从业30余人,合作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健康讲座、健康体检等活动经常,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享受便捷服务,绿色就医通道畅通。

五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该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有针对性地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加强养老服务队伍的知识化和专业化建设。同时,健全养老服务网络。该县不断发展和壮大志愿者服务队伍,经常性组织青少年、企业职工到养老机构和困难老人家中开展慰问送温暖活动,无偿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四、老年人参与活动平台不断增多。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体育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老年人余热,较好地解决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老有所教”的问题。一是加强老年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对门球场进行扩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657平方米,占地1亩,总投资50万,可容纳80多人活动,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创造了良好的活动环境。全县22个乡镇共设有老年人活动中心或活动室、活动站26个,为老年人养老、文娱、体育、健康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县委、县政府不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倾听他们对我县发展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县经常组织离退休干部和革命老战士深入各中小学校对广大师生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形势教育。同时,开展“银龄安康行动”。采取倡导政府为困难及高龄老人投保、动员社会力量为老年人送保险、鼓励老年人自愿买保险等办法,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2018年1-7月全县共有27690名老年人免费参保,覆盖面达到36%,有150位老年人因受到意外伤害得到赔付资金60余万元。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近两年来,县老龄办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协调成员单位为老年人搭建文体娱乐平台,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截止至目前,全县共有8支老年文体团队,全年参加人数近4000余人;县老年大学经过多年的发展,已从原来的舞蹈、书法、老年保健、诗词、绘画、太极8门课程,增加到现有的13门课程,9个班,现有学员368名,师资力量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同时,该县还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舞蹈表演、太极拳、乒乓球、书画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比赛活动,为老年人文体健身活动服务。通过开展各种活动,使老年人达到自娱自乐的目的,展示了我县老年人活到老、乐到老和老有所为的精神风采。四是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工作。为了让更多的老年人知法、懂法、用法,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该县利用各种形式,多种途径,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县老年大学不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用文艺演出的形式宣传《保障法》;在敬老月和重阳节开辟《保障法》宣传专栏;乡镇利用基层老年协会学习《保障法》,宣传《保障法》。社会尊老敬老意识和老人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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