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警方回应“公交车”事件 涉事男子已被行政拘留

广西北流警方回应“公交车”事件 涉事男子已被行政拘留

9月25日,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女子在公交车“被猥亵”的视频,并称事发地在广东中山,相关视频和言论被网友转发引起关注。后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事发地系外省。不久有消息称,事件发生于广西北流市。26日下午,广西北流公安局官方微信就此事发布通报称,2018年9月25日15时30分许,北流市公安局松花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其表姐苏某某在北流汽车总站被一名男子强行带上了一辆公交车。接到报警后,北流市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进行调查,经对双方当事人及证人询问后,调查结果如下:

罗某荣(男、北流市人、20岁)与苏某某(女、北流市人、20岁)已共同生活多年,并于2016年育有一女。9月25日15时许,两人在北流市汽车总站协商感情问题。协商过程中,罗某荣将苏某某强行带上北流往玉林的公交车。当晚,苏某某自行返回北流家中。26日上午,罗某荣到松花派出所接受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北流市公安局决定对罗某荣处以行政拘留5日。(北青报记者 孔令晗 实习记者 余漠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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