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0日,龔志坤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經鑑定屬於醉酒駕駛。龔志坤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2018年9月,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龔志坤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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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03:39:42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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