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580多万元!贵港检察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自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以来,贵港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关于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精神,积极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扎实推进涉及各个领域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市检察院机关积极作为,在涉及国有资产流失的领域方面开展了督促履职专项活动,共摸排案件线索9件,立案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取得良好效果。其中,桂平市检察院办理的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

成功追回国有资产583.515万元。

追回580多万元!贵港检察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桂平市人民检察院在排查线索中发现,2015年桂平一房地产公司开发某项目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至今尚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583.515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管理规定》的规定,桂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对该市防空地下室建设工作负有法定管理职责,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将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追缴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追回580多万元!贵港检察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贵港市检察院工作联系人李伟源副科长到桂平院对案件办理进行指导

2018年6月6日,桂平市检察院向桂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指出在履职过程中的不到位,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收到检察建议后,桂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高度重视,正视不足,积极采取措施,截至目前已将583.515万欠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全部追回。

追回580多万元!贵港检察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桂平市检察院卢海德检察长亲自部署分析案件

此案是贵港市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以来,第一起涉及国有资产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解决的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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