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整改监督,合力共促案件质量提升

本网讯(通讯员 贾晶)老河口市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落实省院部署的案件质量评查整改工作。为强化整改力度,9月19日,该院召开“案件质量评查整改落实座谈会”,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对本院各业务部门评查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会上,案件管理部门对前期案件质量评查的总体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案件质量评查报告反馈的问题,3名人民监督员着重从案件处理装订、案件程序及证据采信、文书制作规范化等方面提出了可行性意见及建议。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整改监督,进一步增强了案件质量评查整改落实力度,促进了办案人员质量意识、规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果意识的不断提升。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监督举措,促进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力有效深入开展。

一是邀请第三方参与评查,切实增加评查透明度。在今年4月份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该院专程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工作,历时一周对42件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在评查中,人民监督员严格依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共评查处合格案件39件,瑕疵案件2件、优秀案件1件,并按照评查标准制作了评查报告。通过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双重把关,切实提高全院干警的案件精品意识,促进案件质量得到提升。

二是跟踪质量评查反馈,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实效。为最大限度的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实效性,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将案件质量评查报告逐案反馈至办案业务部门及承办人,并定期跟踪落实整改。同时,通过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通报制度,将案件评查的结果通报至全院,督促办案部门及具体承办人自觉落实整改。截至目前,已整改程序性案件质量问题170余项,尤其是对办案流程、法律文书拟制、用印打印等易出错方面的重点把控整改到位,切实保障案件质量;对于已发生效力的实体性问题无法整改的,督促承办人举一反三,建立部门案件质量评查问题清单,严格杜绝屡评屡犯,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形。

三是注重转化评查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切实转化评查成果,避免案件质量评查流于形式,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案管部门以召开部门或条线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等形式,对一些共性问题,多次评查仍然存在的案件质量瑕疵,具体问题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对案件质量存在实体性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请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使具体案件承办人更加清晰地认识到问题产生的根源或办案中存在的偏差,确保整改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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