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有調整,傷殘1至4級每月增加傷180元

記者從四川省人社廳官網獲悉,四川就工傷人員傷殘津貼(或傷殘撫卹金、基本養老金,下同)、生活護理費和供養親屬撫卹金等待遇進行調整。傷殘一級至四級(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180元。工傷人員相關待遇調整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通知,本次待遇調整的對象為2017年12月31日前按月領取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卹金的人員,以及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

傷殘一級至四級(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工傷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180元。傷殘五級、六級的工傷人員,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傷殘津貼的人員,每月增加傷殘津貼140元;由用人單位支付傷殘津貼的人員,可參照此標準執行。

同時,享受生活護理費待遇的工傷人員,其月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個等級,分別調整為2017年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30%。享受供養親屬撫卹金的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每月增加供養親屬撫卹金77元。

此外,按照我省《臨時工因工緻殘待遇的暫行辦法》按月享受致殘補助費的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原臨時工工傷人員,其每月致殘補助費增加119元。

工傷待遇有調整,傷殘1至4級每月增加傷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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